四年前被媒体曝光的广东汕头“楼歪歪”事件,近期再起波澜。业主刘先生称,该楼长期被他人霸占,拒不交纳使用费,且还赖着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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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潮南外国语学校”的学生公寓楼被媒体报道称已经歪了,里面还住着500个孩子。
潮南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学校现场调查核实,要求该校立即委托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对学生公寓楼进行鉴定。昨天下午,汕头市房屋鉴定所出具《房屋鉴定通知书》和《房屋质量鉴定报告》,确认学生公寓楼房屋倾斜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值,不属危楼。区消防部门经检查,确认学生公寓楼的设施和通道基本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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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四年过去,该“楼歪歪”事件似乎已经被人淡忘。但近日,该楼业主刘先生再反映称,汕头市卡伦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7日与李新国签订《楼房租赁合同》,约定将卡伦公司名下的楼房及空地出租给李新国。然而,李新国却超出租赁合同范围霸占属于刘先生所有的上述楼房,作为学生公寓宿舍使用。
对此,卡伦公司声明称,该楼不是卡伦公司的房产,卡伦公司无权将其出租给李新国及潮南外国语学校等一切第三方。经确认,该幢学生公寓宿舍楼不在《楼房租赁合同》的出租场地范围内。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30日作出的(2022)粤0514民初2003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解除卡伦公司与李新国签订的上述《楼房租赁合同》,李新国应向卡伦公司支付租金11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应于2023年7月14日前腾退出租赁合同范围内的楼房和空地。
针对刘先生所称的被霸占的学生公寓宿舍楼,因不在上述《楼房租赁合同》范围内,法院判决不作处理。
至今,霸占该楼的李新国,拒不交纳楼房使用费,也拒绝搬离。那么,刘先生该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维权呢?大家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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