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寿财险揭阳中心支公司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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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3号)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被罚款17万元,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郑泽楷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车辆保险部、财产保险部、责意健保险部、信用保证保险部经理林泽楠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宁支公司副经理罗海山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宁支公司车行业务部业务员罗培栋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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