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当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看到这篇文章时,我已经是它的新任股东(请容我先发出三声狂笑)。
前天,我写了一篇标题为顺德旁听现场:名律对垒,瓜田里的刀光剑影的文章,内容主要是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对庭前会议报告发表的意见,开头与结尾对双方律师的对垒点评了一下,我自认为这样的文章很客观,可就是这样一篇纯粹记录法庭庭审的文章,居然被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诉了,于是我就写了这篇文章宝丽华,你心虚啥?吐槽一下,里面的内容都是公开的,在股票软件都可以查得到,没想到又被投诉了,理由还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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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今天宝丽华给我吃了四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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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华对我的投诉频率令人叹服。
投诉成瘾?那就以魔法打败魔法,我决定斥资922元买入“宝新能源”的股票,正式成为这家上市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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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股东身份购自宝丽华对我孜孜不倦的“投诉大礼包”。
投诉是公司的权利,可是,作为股东也有提问的售后权利。根据《公司法》赋予我的神圣知情权,我现在怀着主人翁精神,对家里那点“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产生了浓厚兴趣。
股东第一问:证监会的立案迷惘里,藏着什么妖?
2025年3月15日,公司发的公告称,叶华能先生与宁远喜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这轻飘飘的“违法违规”四字,好象一块遮羞布,究竟着藏着何等见不得人的内情?
究竟是财报里掺了假、兑了水?还是该说的不说、藏着掖着?股东们有权知道,那被立案的“妖”,到底是虚增了利润还是隐匿了风险?请公司掀开这层朦胧面纱,保障我们股东的知情权。
股东第二问:2550万元神秘搬家,谁是幕后操盘手?
同日广东证监局警示函揭露:2021年2月,宝新能源将约2550万元资金私下转移给了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及其关联方使用。
我的乖乖!这可不是“借俩小钱应个急”,这可是“瞒天过海掏家底”!
这2550万巨资,是如何绕过层层监管,飞出上市公司账户的?是财务系统后门大开,还是审批流程形同虚设?
幕后操盘手姓甚名谁?何人签字放行?何人负责转账?
神秘关联方究竟是何方神圣?与宝丽华集团有何血脉勾连?公司公告藏着掖着,难道关联方是“不能说的秘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把2550万转走的行为何止是违规,因转走的资金数额巨大,已经涉嫌犯罪了(挪用资金罪),为了保护公司根基,也为了保护我们众多股民的血汗钱,我谨代表922元股东权益大声疾呼:请公司大义灭亲,将涉事的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遮遮掩掩,终将引火烧身!
身为公司的股东,我不求分红如潮,但求明明白白,毕竟,我这922元买来的股东尊严,可比那被私自转移的2550万干净得多。
再多的投诉炮弹,也轰不垮股东们追求真相的执着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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