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法同行——我的社区矫正故事
宜宾市叙州区司法局现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26人,常年列管社区矫正对象900余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投身一线,用青春与汗水,彰显“法治”的力量,守护一方平安。面对社区矫正工作,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都有着不同的故事,不同的感悟。
田野上的救赎(泥溪司法所 张世富):投身社区矫正事业已八年有余,我的“坐骑”是一台电动车。颠簸于熟悉的田埂,我渐渐明白,矫正之路远非制度条文可穷尽,它是一场以心换心的漫长耕耘,在泥土的芬芳与汗水的浸润里,努力唤醒那些误入歧途的生命,寻求田野之上的救赎。矫正的起点,在于“倾听”与“理解”。这份理解之后,便是“唤醒”。唤醒他们内心尘封的善念,唤醒重新开始的勇气。曾有一位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入刑的年轻妇女陈某,入矫后无所事事,家中还有两个孩子上学。我留意到她组织能力强、做事认真负责,便向当地酒店推荐。经过走访了解,她在工作中积极热情,乐于助人,赢得了认可。这份用汗水赢回的尊严和稳定的收入,远比任何说教更能稳固她重归正途的决心,支撑起一个家庭的希望。法律是矫正不可或缺的框架,但唯有爱与智慧,才是让枯萎生命重新焕发光彩的阳光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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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之花开满社矫之路(赵场司法所 周文倩):我与社区矫正工作结缘,已快六年,从青春懵懂到成熟干练,困惑过,挫折过,也沮丧过,但我始终坚守司法行政人的职责与使命,全力做好社区矫正的安全维稳工作。我认为社区矫正是一方涅槃,浴火归来,向阳重生。2020年8月,岷江流域叙州段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社区矫正对象谢某甲放弃抢救自家财物,主动驾驶自用船无偿转移受困群众530余人,自家房屋、家具等都被洪水冲毁殆尽。灾后,我第一时间帮助谢某甲申请过渡安置补助和房屋重建补助,为谢某甲收集、整理重大立功减刑材料,提请上级部门为谢某甲申请重大立功减刑。最终,谢某甲获有期徒刑减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缩短五个月。此案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经四川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审核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四川省首例社区矫正减刑案件。我始终相信,我们的矫正工作是监管教育,是正面引导,更是重生归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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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风雨中守护新生(柳嘉司法所 唐郑弢):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五年,通过学习、思考和实践,我领悟到: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是监管,更是重塑灵魂的艺术。五年间,经历过越界外出脱管、化解父子矛盾、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等等各种状况,我见证了六十多个生命的蜕变。犹记得,一个因醉驾入矫的补鞋匠,从最初满身酒气到司法所报到被我批评指正,接受社区矫正前期又数次酒后到司法所接受教育学习被我严厉批评,到后来主动改正错误,自觉控制饮酒时间和次数,如今他的补鞋生意更加红火,每当我路过他的补鞋摊他都会热情打招呼,感谢我的教育。我深信:社区矫正工作既要握紧制度的戒尺,更要捧出温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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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迷途者的心灵对话(南岸司法所 张瑶):从事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已有十余年,当曾经迷茫抵触的社区矫正对象,在耐心引导下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每一次蜕变都让我触摸到这份工作沉甸甸的价值,这份见证生命重生的骄傲,是职业生涯最闪耀的勋章。初次见到王某时,这个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缓刑的中年人,坐在司法所的椅子上,语气充满防备。通过家访,我才得知他与邻里常有纠纷,邻居排斥他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在网上对他进行攻击。我立刻联系辖区派出所和社区为他调解纠纷,解开心结。我深深体会到,在帮助他人穿越人生至暗时刻的过程中,我不仅成了他人的引路人,更见证了法律温情与人性光辉的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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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公法股 刘婷婷
编校人:曾鹏
审核人:曾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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