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的夏天,热得像把整个北京城的蒸笼都扣在了豫北那个小县城的一中校园里。老槐树的叶子被晒得打卷,蝉鸣聒噪得能掀翻教学楼的屋顶,我攥着半块还没化完的绿豆冰糕,站在教室后门的走廊下,跟站在对面台阶上的林建军杠得脸红脖子粗。
“林建军,你是不是缺心眼啊?”我把冰糕纸揉成一团,精准地砸在他白T恤的胸口,“这道数学题老师明明讲了三种解法,你非钻牛角尖,非要用那个最麻烦的,你脑子进槐树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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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军弯腰捡起我扔过去的冰糕纸,抖了抖,又冲我扔回来,动作轻佻得很:“苏晓梅,你管得着吗?我乐意这么算,总比你算错了强。刚才老师点名批评你了,忘了?”
我被戳中痛处,脸瞬间涨成了熟透的西红柿。上周数学小测,我确实把一道几何题的辅助线画反了,被老师当着全班的面骂“粗心大意没脑子”。可那是我第一次考砸,心里本来就委屈,被他这么一说,火气“噌”地就上来了。
“我算错关你屁事!总比你天天逃课去操场打球强!老师说你下次再逃课,就叫家长,你知道不?”我踮着脚,凑到他面前,鼻子几乎要碰到他的肩膀。
林建军比我高半个头,低头看我的时候,睫毛投下淡淡的阴影。他长得不算特别好看,单眼皮,鼻梁挺,嘴唇有点厚,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颗不太整齐的虎牙。
但班里不少女生都喜欢他,因为他篮球打得好,还会帮同学修自行车。可我就是看他不顺眼,从初一分班第一次跟他同桌开始,就总跟他拌嘴。
“我打球怎么了?至少我没算错题。”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动作很自然,像揉一只炸毛的小猫。我猛地甩开他的手,气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林建军!我咒你将来娶个母老虎!天天管着你,让你打不了球,算不了题,看你还嚣张!”这句话冲出口的时候,我自己都愣了一下。
大概是被气昏了头,也大概是青春期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别扭,非要用最狠的话,扎他一下,也扎自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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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军的笑容也僵住了,眼神沉了沉,盯着我看了好几秒。周围几个路过的同学都停下脚步,偷偷笑起来。我更慌了,梗着脖子瞪他,眼泪却不争气地在眼眶里打转。
“行,苏晓梅,你这诅咒我记住了。”他一字一顿地说,然后转身就走,白T恤的背影消失在老槐树的阴影里,走得决绝,连头都没回。
我站在原地,攥着手里的冰糕棍,直到绿豆冰糕的甜水顺着手指缝流进袖子里,才后知后觉地后悔。
可话已经说出口了,收不回来。那时候的我以为,不过是少年人一时气话,将来我们总会像班里其他同学一样,毕业之后,各奔东西,再也不会有交集。
谁能想到,那句随口咒出来的“母老虎”,会在十年后,精准地落在我自己身上。
那天之后,我跟林建军冷战了整整一个月。他不再跟我抢同桌的课桌,不再帮我捡掉在地上的笔,甚至在路上遇见,也会刻意绕开。
我心里有点别扭,却拉不下面子先低头。直到中考前一周,下了一场暴雨。
我家离学校有三里地,平时都是走路。那天放学时,雨下得瓢泼一样,我没带伞,站在教学楼门口急得团团转。
看着同学们一个个被家长接走,或者跟朋友共撑一把伞离开,校门口的人越来越少,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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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准备冒雨冲回家的时候,一把黑色的雨伞突然撑在了我的头顶。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带着点不耐烦,却又藏着不易察觉的温柔:“哭什么哭,一点雨就把你吓住了?”
我回头,看见林建军站在我身后,浑身都湿了一半,手里还攥着另一把折叠伞。他把那把伞塞给我,自己撑着大伞,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那一路,雨打得伞面噼里啪啦响。林建军把伞大部分都倾向了我这边,他的右肩湿得能拧出水来。我看着他湿透的肩膀,心里像堵了一团棉花,小声说:“对不起,那天我不该咒你。”
他脚步顿了顿,侧头看我,雨水顺着他的发梢滴下来,落在他的脖颈里。“没事,”他笑了,露出那颗虎牙,“万一我真娶个母老虎,那也是你咒的,你得负责。”
我脸一红,赶紧别过头,心里却悄悄泛起了一点甜意。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这场暴雨里的伞,会成为我们往后十年纠缠的开始。
中考成绩出来,我考上了县一中的重点班,林建军也考上了,只是分在了普通班。我们不在一个班,见面的次数少了,但偶尔在校园里遇见,会点头打招呼。
有时候我去图书馆借书,会看见他在篮球场上打球,阳光洒在他身上,汗水浸湿的球衣贴在背上,少年的身影挺拔又耀眼。
我开始偷偷写日记,把跟他有关的小事都记下来。比如他今天投进了一个三分球,比如他帮我捡起过掉在楼梯下的笔记本,比如他看我时,眼神里那一闪而过的温柔。
初三那年的圣诞节,我用攒了半个月的零花钱,买了一支钢笔,放在了他的课桌里。钢笔是黑色的,笔杆上刻着一个小小的“林”字。我没敢留名字,只希望他能知道,是谁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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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在日记本里跟我说,那天他打开课桌,看见那支钢笔的时候,心里比投进绝杀球还开心。他找了我好久,最后在图书馆门口拦住我,红着脸问:“苏晓梅,是不是你送的?”
我点了点头,脸烫得能煎鸡蛋。他把钢笔递给我,说:“我不用,你留着用吧。我给你买了个礼物。”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一个苹果,用红绳系着,苹果上还贴着一张小小的纸条,写着“平安喜乐”。
那是我第一次收到男生送的礼物,也是第一次明白,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也是会有回应的。
高中三年,我们在同一所学校,却像两条平行线,偶尔相交,却始终保持着距离。
高一分文理班,我选了文科,他选了理科。我们的教室在两栋不同的教学楼,每天早自习、晚自习,只有在去食堂或者操场的时候,才有可能遇见。
我开始认真学习,因为我知道,只有考上好大学,才能跟他站在同一个高度。他也变得更努力了,不再像初中时那样逃课打球,每天埋首在书本里,偶尔遇见不会的题,会跑到文科班来找我问。
那时候,我们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班里的同学都拿我们开玩笑,说我们是“金童玉女”。我们都不否认,也不承认,只是在彼此的眼神里,能看见藏不住的情愫。
高三那年,压力大得像一座山。每天熬夜刷题,考试一场接一场,成绩的起伏让人焦虑。我有一次模拟考失利,排名掉了二十多名,躲在学校后的小河边哭了一下午。
林建军找到我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手里拿着一瓶热乎的奶茶,是我最喜欢的珍珠奶茶。他坐在我身边,没说话,只是把奶茶递给我。我接过奶茶,喝了一口,温热的甜香顺着喉咙滑进胃里,眼泪却流得更凶了。
“苏晓梅,”他轻轻拍着我的背,声音很轻,却很坚定,“别难过,一次考试而已。你那么聪明,肯定能考上好大学。我也会努力,跟你去同一个城市。”
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那时候的月光很亮,洒在他的脸上,他的眼神里满是认真。我点了点头,哽咽着说:“好,我们一起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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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约定好了,要考去北京,那个我们在课本里读过无数次的城市,那个充满了梦想和希望的地方。
为了这个约定,我们都拼尽了全力。每天早上,我们会在学校门口的早餐摊见面,一起吃油条豆浆,一起背英语单词;晚上晚自习结束,我们一起走回宿舍,路上聊学习,聊未来,聊我们想去的北京。
那段日子,虽然辛苦,却格外甜蜜。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走下去,直到高考,直到北京,直到永远。
可现实总是猝不及防。
高考成绩出来那天,我查完成绩,手都在抖。我考上了北京的一所二本师范院校,虽然不是985、211,但也算是如愿去了北京。我兴奋地给林建军打电话,却一直打不通。
第二天,我才从同学那里听说,林建军高考失利,比一本线低了十分,只能去一所本地的专科院校,学的是机械制造。
我立刻跑到他家,他家在县城西边的老小区,房子很旧,墙皮都掉了。我敲开门,看见林建军坐在沙发上,面前放着一瓶白酒,已经喝了一半。他的眼睛红红的,看见我,勉强笑了笑。
“你来了。”他的声音很沙哑。
我走到他身边,坐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的话到了嘴边,却又说不出口。
“我本来想跟你去北京的,”他拿起酒杯,又喝了一口,“可是我爸妈年纪大了,我妈身体不好,家里需要人。我只能留在本地,读专科。”
我心里一酸,眼泪掉了下来。“没关系,林建军,我们可以周末见面。我放假也会回来看你。”
他摇了摇头,伸手擦去我的眼泪,动作里带着一丝无奈。“晓梅,我们……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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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我们不合适,”他避开我的眼神,看向窗外,“高中三年,耽误了彼此太多时间。你应该找一个更好的,能跟你一起在北京发展的人。我留在小县城,没什么前途。”
“我不在乎!”我抓住他的手,紧紧攥着,“我不在乎你有没有前途,我只在乎你。林建军,我们不要分开,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