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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海韵集团托管风波案中案”,张文鹏、许宗平涉嫌寻衅滋事罪案,2026年3月15日在三亚市城郊法院一审落槌。
被告人张文鹏(原三亚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许宗平(海韵集团原副总裁)因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判决一出,舆论哗然。按一般情节而论,寻衅滋事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文鹏的量刑已接近顶格处罚。
来自律师的消息,张文鹏坚决上诉,许宗平的态度尚且不明。
为何一起由企业托管引发的员工聚集事件,会使得企业高管面临如此重的实刑?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两名被告人的命运,更触及企业自主经营权、员工维权边界与公共秩序之间的敏感神经。
从企业托管到刑事追责
本案的缘起是一场企业托管风波。
张文鹏1993年1月25日生,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人,大学本科学历。他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曾因先后举报深圳、北京、青岛等地律协税务违规,实习七年未获律师执业证。
许宗平别名许文强,父亲许炳富于1969年退伍,后到拉萨汽车二队工作。许宗平活跃于社交媒体,账户发布各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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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为保障涉案公司正常经营及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三亚市政府有关部门决定,三亚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旅文集团”)对三亚海韵集团及下属八家子公司实施托管,其中包括半岭温泉海韵别墅度假酒店等核心企业。
经海韵集团实际控制人陈宪清授权,时年31岁的张文鹏担任海韵集团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年薪120万元。与其惯有风格相符,张文鹏并未配合办案机关,而是选择了对抗。
检方指控,张文鹏任职后策划一系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许宗平作为其招募的核心成员参与其中。9月23日,二人被警方控制,同年10月5日被批捕。彼时,羁押在看守所的张文鹏,迟迟难得律师的正常会见。
2025年7月14日,检方以寻衅滋事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1026年1月12日召开庭前会议,2026年2月9日至14日公开开庭审理,期间经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检察机关亦申请延期审理,最终于2026年3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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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过程中,正常代理的各位律师,也因种种原因未能成行,李国莅、迟夙生等律师先后退出。
在起诉书中,检方详细罗列了张文鹏、许宗平的犯罪事实,指控二人通过聚集示威、网络造谣、围堵酒店等方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具体行为包括四大核心事件与四个关键环节:
1、两次聚集示威,恶意否定解决方案
2024年7月31日,因半岭温泉酒店工资拖欠,张文鹏与20余名员工前往旅文集团列队示威,并拍摄视频。当日下午,旅文集团、中信银行与半岭温泉酒店三方协商达成工资发放方案,因张文鹏否定,导致方案无法执行。
2024年8月7日,涉案公司的公章涉及托管,张文鹏、许宗平等人组织20余名陵水商业公司及物业公司员工前往旅文集团列队示威、喊口号。张文鹏将两次示威的照片、视频经剪辑在网络散布,要求员工点赞转发,并组织员工拨打12345热线投诉 “旅文集团扣押公章”,相关投诉达23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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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 “军事训练”,跨市聚集造势
2024年8月8日,张文鹏组织半岭温泉酒店员工进行军事训练、喊口号,并安排许宗平负责监督。8月14日,张文鹏指使许宗平带领38名训练后的员工统一着装,前往省委政法委、海口市中院聚集示威。
当日11时许,一行人在G98高速定城互通路段被政府工作人员引导至定安县新悦广场,许宗平按张文鹏要求,组织员工在此列队喊口号、拍摄视频,后续将相关内容发在网上,并要求员工点赞转发。
3、围堵酒店大门,引发持续混乱
2024年8月15日,张文鹏再次纠集许宗平、徐公亮、朱由等人,以 “讨薪” 为名围堵酒店大门,并强调 “要制造大的影响”。
8月16日7时许,徐公亮驾驶四轮电瓶车横向停放在半岭温泉酒店正门门闸处,导致50余名员工聚集。
10时许,许宗平到场鼓动员工罢工并指使他人拍摄炒作素材;12时许,张文鹏到场后散布 “欠薪系政府和旅文集团所致” 等消息,提出关停酒店、遣散全部员工,引发现场混乱。
此次事件持续约七小时,导致案发路段秩序严重混乱,四名预订客房的顾客退订,酒店直接经济损失约3.1万元,政府共派出40余名工作人员现场处置。
4、持续散布信息,引导公众认知
2024年6月至9月期间,二人编造并散布 “企业被托管后不给员工发工资、只给员工派警察”“旅文集团抢走海韵集团公章”“海韵半岭温泉酒店被政府托管后倒闭关停” 等网帖101篇。
其中,张文鹏通过新浪微博发布59篇,许宗平通过新浪微博、搜狐号各发布21篇,相关网帖累计被点击987046次,转发463次,点赞861次,评论202次。
检方指出,这些信息严重误导公众认知,部分网民跟帖发表负面评论,严重损害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基于此,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张文鹏系主犯,许宗平系从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无罪辩护:这是企业自救
面对严厉的刑事指控,张文鹏的两名辩护人——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学林、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庆洲,以及许宗平的辩护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庭源,均进行了无罪辩护。
律师们的核心辩护逻辑,试图从根本上推翻检方的指控体系。
1. 关于行为性质:是履职维权,不是寻衅滋事。
辩护律师团强调,张文鹏的管理权来源合法,有实际控制人陈宪清的授权委托书及劳动合同为证。海韵集团是私企,陈宪清聘请张文鹏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企业被托管后的生存困境。
杨学林律师在辩护词中直言:“旅文集团的托管行为严重侵害海韵集团正常经营”,所谓的托管,实际上是“把私营企业变成国有企业的下属单位”,“这是托管吗?这是拖死。”
因此,张文鹏带领员工维权,是为了企业生存,具有合法性与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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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事实认定:是平和表达,不是“起哄闹事”。
针对7月31日和8月7日的“维权”,辩护人指出,员工们只是在旅文集团楼下的树荫下静坐或等待,并未打砸、也未阻碍交通。
针对8月14日“海口上访”被定性为“聚集示威”,张庭源律师质疑道:“现场是在一个偏僻的、无行人的在建工地,怎么示威?向钢筋混凝土示威吗?”
他认为,这是公民依法信访的权利。
3. 关于核心地点的定性:是内部道路,不是“公共场所”。
这是本案最精彩的法庭博弈之一。辩护人认为,8月16日发生堵门的“半岭温泉酒店正门门闸处”,位于酒店内部,与市政公共道路相距甚远,属于企业内部场所,不具备“公共场所”的属性。
因此,即便有堵门行为,破坏的也是企业内部秩序,不应以“寻衅滋事罪”这一破坏公共秩序的罪名论处。
4. 关于程序正义:是行政转刑事,不是依法立案。
许宗平的辩护人张庭源律师指出,本案中的大量证人证言是在行政案件阶段收集的,告知的是行政权利义务,不能直接作为刑事证据。
且警方仅对“8·16事件”进行刑事立案,却将7·31、8·7等其他事件混同起诉,程序严重违法。
除此,被告人张文鹏在羁押期间、律师正常会见、供词取得过程等环节,均存在重大瑕疵或违法行为。在法庭上,张文鹏也采取了极端方式表达对这些问题的抗议。
为何判得这么重?
尽管律师的辩护词洋洋洒洒、逻辑严密,但法院的判决书依然给出了极重的实刑。
那么,法院为何没有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四年六个月的依据何在?
辩护人反复强调“事出有因”——托管不公、工资不发。法院认为,二被告人明知公章能正常使用、明知工资拖欠是酒店自身经营问题且已有解决方案,却仍以此为由组织大规模聚集。这说明他们并非单纯的维权,而是“借题发挥”,主观上具有制造事端的故意。即便托管行为存在争议,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通过聚众堵门、网络散布谣言的方式。
针对辩方提出的“内部道路”一说,法院显然采纳了更广义的解释。虽然事发地在酒店门闸处,但该事件造成了“来往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且导致了住客退订。这种对“秩序”的破坏,已经从企业内部溢出,影响了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如预订酒店的客人)。因此,即便路是酒店的,但混乱的后果是公共的。
此案的量刑之所以“重”,很大程度上在于“网络寻衅滋事”的情节。法院查明,二人发布的虚假信息网帖被点击98.7万次,并引来了攻击政府的极端评论,“严重误导公众对事实真相的认知,严重影响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法院认为,张文鹏的行为具有多项恶劣情节:一是多次组织聚集示威,且在第一次示威后仍持续制造矛盾;二是利用网络大规模散布虚假信息,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三是围堵酒店大门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公共资源大量投入和企业经济损失;四是强迫员工参与违法活动,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这些情节综合考量后,导致其量刑接近法定最高刑。
另一条,张文鹏因2024年嫖娼被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这一行为虽与寻衅滋事案无关,但仍作为量刑的参考情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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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鹏全程否认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行为、罪名、证据均提出异议;许宗平在所有的办案程序阶段均表示认罪认罚,并与检方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书,检方书面的量刑建议为一年二个月,但到一审判决时,许宗平关押已有一年半,远远超出了建议量刑期限,实际判刑要高于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
张文鹏、许宗平一案的核心争议,本质上是企业维权与刑事犯罪的边界问题。辩护方强调的 “合法维权” 与法院认定的 “寻衅滋事”,反映了在企业托管、信访维权等复杂场景下,司法实践对行为性质的不同判断。
本案的二审审理,或将进一步明确企业维权的合法边界、寻衅滋事罪中 “公共场所”“严重混乱” 等要件的认定标准,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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