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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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何祖爱,男,1975年8月2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北厝镇红山村加田下12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750828****。
执行案号:(2025)黔0625执2026号
未履行的涉案标的:1394334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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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何祖增,男,1986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北厝镇红山村47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860902****。
执行案号:(2025)黔0625执2026号
未履行的涉案标的:1394334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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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吴延琼,男,1972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03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2519721114****。
执行案号:(2025)黔0625执2026号
未履行的涉案标的:1394334元及利息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何祖爱、何祖增、吴延琼的人身或财产线索并执行到本息,申请人自愿支付悬赏金16800元。
悬赏实现: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发放条件:
1、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2、上述悬赏通过本院由申请执行人兑付,但下列情形除外: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其他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或近亲属的;举报人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本院地址:印江县龙津街道司法路9号
举报电话:0856-8061845
特此公告
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5日
主编|王 钱 责编|樊 淦
编辑|吴 丹 整理|杨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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