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福律师团队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猥亵儿童罪)
一、接受委托
接手此案时,吴明福律师深知猥亵儿童罪社会敏感度高、法律后果严重。接受委托后,吴明福律师安排最快的时间去会见张某,了解案件细节,核实证据材料。
二、确定辩护方向
通过会见当事人,阅卷,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吴明福律师找到了整个案件的案眼,那就是嫌疑人应当构成自首。
到案经过:张某接到派出所电话后主动到案,没有拒绝、逃跑、抗拒行为,到案后如实陈述,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特别自首)。
三、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吴明福律师认为张某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
法院关于自首的认定理由:张某在行政立案问询时未如实供述,但在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后,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时,接到公安电话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依法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检察院量刑意见为2年6个月,最后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四、律师办案总结
关于“自首的认定”问题。本案当事人虽然在最初的行政问询中有所隐瞒,但在刑事立案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前,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依然获得了自首的认定。这一节点对辩护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五、当事人家属送来的锦旗和果篮。
![]()
![]()
![]()
部分荣誉
民盟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总支部副主委、
经济支部主委中国民主同盟广西区委法制委员会委员
广西现代法学研究会副研究员(副教授)
南宁市吴氏经济文化发展联谊会首席法律顾问
梧州学院法学院特聘校外实训导师、论文指导老师
贵港市优秀律师(2020-2022年度)
平南县第十届政协委员
平南县委统战部法律顾问
平南县公安局法律顾问
平南县教育局法律顾问
平南县数政局法律顾问
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
平南县农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平南县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
平南县融媒体中心法律顾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