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红线不容触碰,法治底线不容践踏。在河北唐山滦州,一场持续十八年的土地违法与司法沉疴,深刻暴露地方政企利益勾连、监管长期失守、司法沦为打击报复工具的严重问题。河北钢铁集团司家营研山铁矿有限公司(下称 “研山铁矿”)长期无证占地、毁田建厂,违法侵占耕地超两千亩、土地逾七千亩,被自然资源部点名通报后拒不整改;村民李志敏因实名举报其违法行为,反遭公检法系统构陷定罪、蒙冤入狱四年有余。冤案平反六年来,涉案司法人员无一被追责,部分渎职人员甚至违规晋升,地方 “保护伞” 闭环难破,法治尊严被严重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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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违法铁证如山:国企矿山无证占地七千亩 国家级通报沦为“一纸空文”
研山铁矿二期项目自启动之初,便游离于法律之外。2007 年,该项目借用一期工程批复违规上马,在无国家发改委立项、无自然资源部用地审批、无合法开采手续的前提下,开启长达十八年的违法占地、违规开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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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文件层层锁定其违法事实:2009 年国家发改委明确回函,从未批复该项目立项;2010 年原国土资源部公开告知,未办理任何建设用地审批;同年,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复议决定,直接认定项目为违法用地;2015 年唐山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确认研山铁矿未批先建、无证生产,尾矿库存在重大溃坝风险,直接威胁下游两千余名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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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9 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全国重大土地违法典型问题通报,研山铁矿赫然在列,违法事实触目惊心:2009 年起,违法占用 5198.8 亩土地(含耕地 890.4 亩)建设采选场,未经核准占用 2153.3 亩土地(含耕地 1235.8 亩)建设尾矿库,合计违法占地超 7352 亩、耕地超 2126 亩。
面对国家级通报,当地监管处置流于形式。2010年至2012 年,原滦县国土局三次作出行政处罚、累计罚款 6006.9 万元,责令退还土地、拆除违建、恢复耕地。但企业仅缴纳罚款,未退还一寸土地、拆除一处违建、恢复一分耕地,被没收建筑物仍由企业使用,违法状态持续至今。
十八年间,罚款沦为企业违法的 “护身符”,耕地保护沦为 “嘴上功夫”。尾矿库超高堆存、防渗失效,造成周边地下水污染、土壤毒化、房屋开裂、扬尘漫天,生态环境遭毁灭性破坏;被征地村民补偿偏低、失地无社保、生活困顿,合法权益长期被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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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引祸上身:维权者遭系统性构陷 维权者锒铛入狱
在这场长期违法乱象中,村民李志敏成为最早、最坚定的实名举报者,也因此沦为地方利益集团的 “眼中钉”。自 2009 年起,李志敏持续实名举报研山铁矿违法占地、违规拆迁、无证开采、污染环境及公职人员渎职等问题,提交大量详实证据。其举报内容,与后续自然资源部、唐山市政府通报查实的违法事实高度吻合,属正当公益维权。
但举报未能推动问题解决,反而招致疯狂报复。2015 年,李志敏遭构陷,被以 “敲诈勒索罪、重婚罪” 立案逮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 9 个月,实际服刑 4 年 3 个月,蒙冤入狱。
案卷证据清晰显示,该案系侦查、审查、审判全链条违法: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先侦后立、程序倒置,2015 年 4 月 8 日立案,3 月 16 日已提前侦查、违规取证,立案前非法证据被直接采信;所谓 “敲诈勒索 90 万元”,实为李志敏母亲房屋拆迁的合法补偿款,有协议、转账记录等完整佐证;“重婚罪” 指控更是无立案、无证据,纯属捏造。
据李志敏称,审查起诉环节,时任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某成、承办检察官霍某芳,明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仍无视无罪辩护意见,刻意隐瞒关键事实、采信非法证据、恶意追诉,执意提起公诉,直接推动冤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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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平反难追责:司法渎职者 “带病提拔” 地方包庇成顽疾
2019 年 7 月,迁安市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宣告李志敏无罪;2020 年 8 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确认其遭受错误羁押;2022 年 6 月,滦州市人民法院公开致歉,书面确认本案系公检法三机关程序严重违法导致的系统性冤错案件。
冤案平反,本应是追责纠错的起点,却成了地方司法系统 “抱团包庇” 的开端。六年来,李志敏持续向中央第十巡视组、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等部门提交刑事控告,要求异地查办涉案司法人员涉嫌渎职、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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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志敏反映,唐山市、滦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涉嫌刑事渎职的严重违法问题,降格认定为 “办案瑕疵”,不予立案追责;2021 年滦州市检察院出具核查报告,以原滦县公安局局长刘某某涉嫌职务犯罪,不具备取证条件为由,拖延办理,2022 年,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又以控告对象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身无管辖权为由,驳回监督申请,相互推诿、核查造假。更荒诞的是,直接主导冤案的检察官霍某芳,未受任何处分,反而违规晋升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监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典型的 “带病提拔”,司法公信力彻底崩塌。
与此同时,参与伪造证据、诬告陷害的证人、办案民警全部脱责;李志敏的控告材料被层层下放至唐山本地,形成 “自查自弊” 的闭环,迁安市公安局、唐山市公安局、迁安市检察院均驳回其控告,地方保护壁垒牢不可破。
“含冤入狱四年多,冤假错案怎么造成的?谁办的?到底谁的责任?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终结了?” 李志敏的叩问,直指地方司法体系的不公与追责机制的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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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失守的深层追问:权力何以凌驾法律?正义为何难抵地方利益?
一边是国企矿山违法占地七千余亩、损毁耕地两千余亩,国家级通报后仍安然无恙、持续生产;一边是普通公民正当维权遭构陷、蒙冤入狱,平反后六年追责无门、渎职者升官加薪。
鲜明对比背后,是地方权力与资本深度捆绑的现实,是监管体系形同虚设的困境,是司法沦为打击报复工具的悲哀。耕地保护的 “长牙齿” 硬措施,在地方利益面前沦为摆设;司法终身追责制度,在地方包庇面前沦为一句空话;公民合法维权的权利,在权力打压面前不堪一击。
截至 2026 年 5 月,研山铁矿违法占地状态依旧,耕地未复垦、违建未拆除、生态破坏持续;李志敏冤案平反六年,涉案司法人员无一被追责;被征地村民补偿、社保问题悬而未决,维权之路步履维艰。
当国家级通报难以撼动地方利益格局,当冤案平反难抵司法包庇,当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的尊严何在?公平正义又该如何落地? 我们将持续追踪,追问到底,期待中央相关部门打破地方保护壁垒,异地彻查、从严追责,还受害者公道,还法治以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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