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武次位面】作者:太白
在昨天的中国外交部记者会上,针对日本记者的提问,中国回应了一起特殊事件:5月26日,有两名日本籍工作人员在中国吉林省处理侵华日军遗留的化学武器时,因为化武炮弹破损而导致毒气泄漏,两名日方人员的手臂不慎染毒受伤。事发后,中方在现场立刻为两人进行了紧急医疗并送往医院,在经过几天的住院治疗后,两人的伤情已经得到了控制,最终于5月29日被送回了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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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处理遗留化武
日本记者之所以提问,是因为在获得了内部消息后,他们需要在一个相对权威、公开的场合向中国官方进行求证,以便拿到一手资料,可以直接作为新闻报道的依据。日本遗留化学武器在中日关系中是一个极为敏感的历史问题,如果被一些小道媒体捕风捉影的报道,很容易引发两国网友的舆论对立、误解。日本记者在公开场合提问,就是想看中国的态度,看中国是准备借题发挥、严厉谴责,还是打算降温处理,纯粹当做一起意外。从结果上来看,中方的回答是克制、务实的,明确了日本有人受伤,但得到了治疗,也最终被安全送回,显示出中方无意将问题扩大化、政治化处理。
从任何角度上来说,中国的做法都没有不妥之处,反而非常符合国际人道主义,中日双边备忘录以及国际外交的惯例。不过有一个问题引起了很多人的好奇,那就是为什么会有日本人在中国处理当年侵华日军留下的化学武器?这些人是个人的人道主义行为,还是根据某些协议必须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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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送医救治的日本人
答案是,这是日本必须履行的责任。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1999年中日签署的《中日遗弃化武备忘录》,日本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来销毁这些化学武器,而且必须在资金、技术上全额承担。中国则只提供协助,也就是在外围提供安全保障,确保挖掘现场有应急医疗。核心的工作,即技术性极高的化学武器鉴定,、近距离回收、装箱、销毁作业,必须由日本政府派遣的专业人士亲自操作。因为这些毒气化学武器是当年日本侵华时留下的,至今还在危害着中国的土地和人民。爷爷辈儿犯下的错误,要孙子辈来偿还,所以中国不可能替日本代劳来承担挖掘化学武器的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人发生了意外,中国还是会展示出大国风范与人道主义精神进行救治,并且根据需要将其遣送回日本。所以从任何角度上来说,中国的做法都挑不出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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