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斩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评地方 “人民满意的公仆” 的基层干部赵恩亭,最终因一份讯问笔录被判处受贿罪,获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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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成为案件定罪关键的笔录,没有办案人员签字、无同步录音录像,取证流程处处存疑。从 2014 年到 2026 年,整整十二载春秋,当事人赵恩亭深陷维权与申诉的长路。当办案链条上多名涉事人员相继被追责、查处,案件办理的程序性问题也逐一浮出水面,可被案件困住的当事人,仍在苦苦等待一份迟到的公正。
这一桩历时十二年的案件,早已超越个案本身,成为一面映照司法程序价值的镜子。程序正义,从来不是冰冷的法条文字,而是守护每一位公民合法权益的底线屏障。
一、关键证据多处存疑,程序漏洞难以回避
纵观全案,作为核心定罪依据的讯问笔录,在取证程序上存在多处明显瑕疵,与现行刑事诉讼相关规定相悖。
首先,这份时长 75 分钟的讯问笔录,全程无任何办案检察人员签名。根据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要求,讯问人员未签名且无法补正的笔录,依法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办案人员身份缺失、记录来源不明,这样一份 “无主” 文书,本就不具备合法证据的基本要件,却最终被纳入卷宗,成为定案核心。
其次,本次讯问未按照规定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录音录像是还原讯问过程、防范非法取证、保障当事人陈述真实性的重要手段。缺失影像留存,讯问场景、沟通细节、询问方式均无从考证,证据的合法性与客观性自然失去支撑。按照司法原则,无法证实取证流程合法的证据,理应依法予以排除。
除此之外,本案公诉人依法应当申请回避,相关回避申请却被相关负责人否决。司法回避制度设立的初衷,是隔绝利益关联、保证案件审理的中立与公正,是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一环。本该严格恪守的回避规则被突破,也让案件办理的公正性从源头打上问号。
后续纪检部门的调查与处理结果,也印证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该公诉人因本案审查履职不到位被予以诫勉谈话,此后又多次出现干预案件相关流程的行为,接连受到免职、党内处分、职级降级等处理。一名多次被纪检机关认定履职违法、违规干预案件的办案人员,其参与形成的相关材料,自然难以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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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流程办理存违规,办案链条问题凸显
个案的程序瑕疵背后,是整起案件从立案到强制措施、侦查、起诉全流程的程序性问题。
案件立案环节,管辖权、交办手续等关键要件均存在缺失,出现先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后补办立案手续的情形,立案流程不合规范。而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阶段,未按照法律要求报请上级检察院审批,法定强制措施沦为变相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负责案件侦查、起诉、统筹指挥的多名工作人员,后续均因违纪违法受到严肃处理:侦查负责人被给予党内警告、撤职处分;主导否决回避申请、统筹案件的原检察长,因徇私枉法、受贿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线公诉人更是数次因违规办案、干预案件办理被追责。一条完整的办案链条上,多名核心人员相继落马、被处分,足以说明整起案件办理过程中,违规行为并非个例。
更值得深思的是,公诉机关也曾书面承认案件办理存在问题,并建议由有管辖权的机关重新审理。官方已然正视案件的程序缺陷,可司法流程却陷入停滞。十二年间,当事人往返于看守所、法院、信访部门之间,昔日的事业、家庭、健康都在漫长的等待中被不断消耗。时光从不会为不公驻足,但被不公困住的人,却要在岁月里反复煎熬。
三、法理昭然,依法纠错是唯一归途
法律早已为这类情形划定了清晰的处置标准。《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 二字,代表着刚性约束,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必须履行的职责。
结合本案来看,核心定罪证据因程序违法应当排除,全案从立案到起诉的司法流程均存在违规情形,上级法院也曾裁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多项法定要件均指向同一个结论:案件需要依法重新审理,还原事实真相。
法治的意义,在于有错必纠。任何司法程序的设立,都是为了守住公平的底线。办案人员违纪违法被追责,是纪律与法律对违规行为的惩戒;而对案件本身启动再审、依法纠错,则是还给当事人本应拥有的清白。惩戒执行者的过错,纠正已发生的错案,二者相辅相成,才是法治精神的完整体现。
如今,当年参与违规办案的相关人员都已受到相应惩处,可身处案件中心的当事人,依旧在等待一份公正的结果。制造问题的人已然承担责任,被问题伤害的人,却还在漫长的申诉路上前行,这样的落差,难免让人唏嘘。
四、个案之思:恪守程序正义,方守法治根基
很多人误以为,司法的终极目标只是查明事实、惩恶扬善,却常常忽略:实体公正决定结果是否公允,而程序正义决定这份公允能否被正当实现。司法程序不是束缚办案的条条框框,而是人类在漫长法治实践中,总结出抵御权力滥用、防范主观偏颇的制度智慧。一道道流程、一项项规则,看似繁琐,实则是给公权力划定边界,为每一个普通公民撑起保护伞。
程序正义,是司法公信力的生命线。当取证规范、回避制度、证据采信规则被轻易突破,当一份程序严重缺失、合法性存疑的材料能够成为定罪依据,动摇的绝不仅仅是个案的结果,更是整个社会对法治的信仰。规则一旦被随意变通,底线一旦被不断退让,每个人都可能在未知的风险面前失去庇护。我们捍卫程序,本质上就是捍卫所有人免于被冤枉、被不公对待的权利。
法律追求真相,但绝不允许以破坏规则为代价追寻真相。没有程序约束的权力,极易走向恣意;失去程序支撑的判决,即便看似结论无误,也终究站不住脚。司法的温度,既体现在对违法者的惩处,更体现在对无辜者的守护;司法的威严,既来自最终的裁判结果,更来自全过程的依规行事、光明坦荡。
这起跨越十二年的案件,是一次警示,更是一次叩问。当事人所求的,从来不是法外开恩,只是严格依照法律走完流程、还原真相。如今涉事人员均已依规追责,案件存在的程序问题也已清晰浮现,启动再审、依法纠错,既是对当事人十二年煎熬的回应,更是对法律尊严、程序价值的郑重捍卫。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法治的底线不能失守。愿这起案件能依规重启审理,让漂泊十二年的公道早日落地;也愿所有司法从业者始终敬畏程序、严守规则,让法治之光,稳稳守护人间烟火与世道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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