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一场约会,最后变成了阴阳两隔,还闹到了法庭上。安徽濉溪县这起案子,最近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60 岁的男子马某和一名女子在车里发生亲密行为,结果过程中突然猝死。家属悲痛之下,把女方告上法庭,张口要 32 万余元赔偿。可法院最终判决,女方一分钱不用赔,直接驳回了家属的诉求。
这事发生在 2025 年 7 月 27 日早上 7 点左右,地点在安徽濉溪县某个镇子的红绿灯路口东边。60 岁的马某自己开着车,接上女子魏某,两人把车停在路边,随后在车内发生了亲密行为。谁也没想到,过程中马某突然两眼一翻,直接失去了意识,瘫在座位上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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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当时肯定吓得魂都没了,慌乱之中赶紧想办法救人。她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先在 7 点 22 分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救护车很快赶到,把马某拉到附近医院抢救,魏某也全程跟着去了医院,没敢离开半步。可惜抢救了大约半小时,医生还是宣布马某临床死亡。
确认人没了之后,魏某在 7 点 45 分拨打了 110 报警,把事情的经过如实跟警方说了。警方赶到现场勘查,随后也做了一系列检验。2025 年 7 月 31 日,警方出具鉴定书,确认车内擦拭物里有两人的生物痕迹,证实两人确实发生过亲密行为。
到了 8 月 4 日,淮北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部门又做了毒物检测,结果显示马某体内没有任何农药、鼠药、镇静类药物成分,完全排除了中毒身亡的可能。8 月 11 日,警方正式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明确马某的死因就是猝死,没有其他外力加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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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人突然没了,马某家属自然难以接受,悲痛之余,他们把所有责任都算到了魏某头上。家属认为,要不是魏某和马某发生亲密行为,马某根本不会出事,魏某必须为马某的死亡负责。于是一纸诉状把魏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32 万余元。
面对家属的指控和巨额索赔,魏某觉得自己特别冤枉。她表示,当时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自己没有任何强迫行为,也没有伤害马某的想法。事发后自己第一时间打 120 救人,全程陪同抢救,之后又主动报警,该做的都做了,实在想不通自己为啥要赔钱。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核心就围绕两点:魏某有没有过错,她的行为和马某猝死有没有直接关系。法院明确,侵权责任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有过错、行为违法,且行为和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缺一不可。
法院审理后认为,魏某和马某的亲密行为是双方自愿的,本身不违法,魏某也没有任何伤害马某的主观故意。马某突发猝死,属于意外事件,和两人的亲密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家属也拿不出证据证明是魏某的行为直接导致马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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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救助义务这一块,魏某不是专业医生,事发后她没有逃跑,第一时间拨打 120,全程陪同抢救,之后又及时报警,已经尽到了普通人能做到的全部救助义务。对一个非专业人士,不能用医生的标准去苛求,所以不能认定魏某有过错。
家属这边虽然情绪激动,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他们始终没能拿出有效证据,证明魏某存在过错,也没法证明马某的死和魏某有直接关联。按照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不足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所以法院最终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个判决结果出来后,网上也是吵翻了天。有人觉得,人毕竟是在和魏某相处时没的,魏某多少该补偿一点,不然家属心里太难接受。也有人支持法院判决,认为不能啥锅都甩给别人,魏某该做的都做了,没理由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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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抛开情绪看,法院的判决完全站得住脚。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60 岁的马某本身属于高龄人群,很可能有基础疾病,猝死大概率是自身健康问题导致。不能因为事件发生在两人相处时,就强行把责任推给另一方。
这案子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不管什么年纪,都要重视自身健康,尤其是高龄人群,剧烈或过度兴奋的行为都要格外谨慎。同时也说明,遇到意外时,只要尽到该有的救助义务,法律不会随意追责,不会让无过错的人平白担责。如果换作是你,遇到这种突发情况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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