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激发大中小学师生对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提高师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第二届大中小学师生陶艺作品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工艺美术学院)
协办单位
温州市非遗保护中心
温州博物馆
温州市瓯窑学会
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征稿对象与组别
征稿对象
温州市大中小学在校师生
征稿组别
教师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学生组:大学专业组与非专业组、 中学组、小学组
征稿类别
瓯窑青瓷类
日用器皿、 陈设器物、装饰绘画、雕塑等
现当代陶艺类
以陶瓷为载体媒介的多元艺术作品等
陶瓷文创产品类
地域特色瓯窑青瓷( 陶艺)产品等
青少年陶艺作品类
立体陶瓷作品、平面陶瓷作品等
本次比赛教师组、学生组等5个组别按有效报名投稿作品分别设置金奖共8名、银奖共16名、铜奖按有效报名投稿作品的20%设置,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最终获奖数量视作品征稿情况确定)。
奖项
小学组
中学组
大学
专业组
大学非
专业组
教师组
合计
金奖
3
2
1
1
1
8
银奖
6
4
2
2
2
16
铜奖
若干
若干
若干
若干
若干
若干
优秀指导
教师奖
8
参赛要求
(一)截稿日期
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
(二)材料要求
参赛者须完整填写《温州市第二届大中小学师生陶艺作品创作大赛作品报名表》(附件2,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提交高清作品图 2~3 张(JPG 格式), 需包含正视图及局部图。
(三)报送方式
参赛对象须于截稿日期前将报名表及作品图统一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包(命名格式“单位全称+作者姓名+ 师生陶艺作品创作比赛”), 发送至组委会邮箱:2062429778@qq.com。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6533923, 13958868683。
※注明:参赛作者无需缴纳征稿报名费用;每位作者(含合作者)限投2件(组)作品,重复投稿者或多投概不予受理;每件(组)作品限填1位指导老师;参赛作品图片画面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作者及相关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温州市第二届大中小学师生陶艺作品创作大赛
参赛材料
评选流程
(一)初评阶段
评审委员会依据参赛者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作品图)进行评审投票;
初评结果将在赛事官方平台公示无异议后以邮件形式通知入围复评的作者,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
(二)复评阶段
初评入围者须按要求将作品原件邮寄至指定地点(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赛事复评;
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进行保价处理,并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并选择送货上门服务,邮寄费用自理。组委会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作品损坏或遗失不承担责任;
作品包装箱内外须各放置或粘贴一张《作品报名表》复印件;
复评结果由赛事组委会公布,获奖名单将由温州市教育局发文公布。
※注明:复评作品须与初评作品图一致,严禁使用抄袭、复制作品参展。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相关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
相关事项
为维护比赛的公平公开原则,针对本次获奖作品,评审委员会将抽取一定比例的参赛者进行现场制作考核, 以核实作品是否本人创作(详细情况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将向参展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入选证书。获奖作品收藏遵循自愿原则,收藏意向及费用由收藏单位与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未被收藏的参展作品,赛事结束后由组委会负责退还作者(退件运输费用由参赛者承担)。
![]()
来 源 | 温州市教育局
责 编(一审) | 孙 舒
责 审(二审) | 吴昕灿
终 核(三审) | 武德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