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高铁出行,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可谁能想到,自己的乘车时间、车次、座位号,甚至身份证号码,都可能被内部人员偷偷查走,当成商品卖掉。最近广东佛山南海区法院就判了这么一起案子,让不少人看完后背一凉。
涉案的陈某某,原本是铁路车站的一名客运员,手里有着车票系统的查询权限。这本是服务旅客的工作便利,却被他动了歪心思,当成了捞钱的门路。从2019年1月开始,他就借着工作之便,随意查询旅客的高铁出行信息,不管是乘车记录、出发到达站点,还是私密的证件号码、座位信息,全都被他悄悄收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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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信息在他手里明码标价,一条能卖10到60元不等。有时候自己不在岗,他还找同事曾某等人帮忙,以每条5到10元的费用代为查询,几人联手做起了倒卖信息的勾当。这些被非法获取的旅客信息,最后流到了林某某等人手中,大多被用来查询演艺人员行程,满足一些不正当的查询需求。直到2021年9月案发,陈某某靠着这种违法勾当,获利19万元。
事发后,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陈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理应从重惩处。最终,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罚金二十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不等刑期和罚金。
这起案件并没有只停留在刑事处罚,还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不仅要求几名被告人支付相应的公益损害赔偿金,还勒令他们彻底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且要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真正做到了违法必究、追责到底。
可能有人会疑惑,不过是卖了几条信息,怎么处罚这么重?其实法律早就对这类行为划出了硬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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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规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刑期会提升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同时并处罚金。其中特别强调,在履职过程中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再转手出售提供的,要从重处罚。陈某某身为铁路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倒卖信息,正好触碰了这条从重处罚的红线。
而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高铁行程这类行踪轨迹信息,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非法出售50条以上就构成情节严重,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要是利用职务便利作案,入罪门槛还会减半,这也意味着,掌握信息权限的行业内鬼,一旦伸手,必然会受到更严厉的制裁。
除此之外,《个人信息保护法》也为大众隐私筑牢了屏障。如果侵权行为侵害了众多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就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要求侵权者赔偿损失、删除信息、公开道歉,这也是本案中被告人除了坐牢罚款,还要登报道歉的原因。
这起案件给所有掌握信息权限的从业者提了醒,公民个人信息不是可以随意交易的商品,工作便利更不是谋取私利的资本。不管是铁路、航空,还是快递、服务行业,只要敢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倒卖个人信息,等待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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