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30字)最近看到一个特别经典的案子,真是给所有老板和HR都上了一课。事情是这样的,很多公司可能觉得:“员工欠了我钱,那我发工资的时候直接扣下来抵债,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大错特错!
这种操作在法律上叫“克扣工资”,一不小心就会踩雷。济南就有这么一家公司(清能公司),员工孟某欠了公司一笔借款。公司想当然地就把孟某2017年2月到8月整整半年的工资全扣了,说是用来抵债。结果孟某直接不干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反手就把公司告了,不仅要工资,还要经济补偿金。到了法院,公司的理由听起来似乎很“理直气壮”:他欠钱啊,而且我也通知过他要用工资抵债,他也没吭声啊。但法院的判决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打脸。法官明确指出:1.工资不是你想扣就能扣的。《劳动法》第五十条写得清清楚楚,工资必须按月用货币发给员工,不能乱扣。哪怕是员工造成了损失要赔偿,也有严格的限制——每个月最多扣工资的20%,而且扣完剩下的钱还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借款不等于损失。员工欠公司的钱,那是借贷关系;公司发工资,这是劳动报酬。这是两码事!除非是员工因为过错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否则根本不适用那个20%的扣除规则。3.程序不合法等于没做。公司说自己通知了,但拿不出证据,法院根本不认。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公司不仅要乖乖把那半年的工资补发给孟某,还得额外支付一笔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这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千万别把工资当成“私产”随意处置。
哪怕员工真的欠钱,公司也应该通过合法的民事途径去追讨(比如起诉),而不能简单粗暴地在工资条上做减法。否则,省下的那点借款没要回来,反而倒贴了工资和补偿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雷!用工资抵债?这家公司操作骚,反赔几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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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个特别经典的案子,真是给所有老板和HR都上了一课。
事情是这样的,很多公司可能觉得:“员工欠了我钱,那我发工资的时候直接扣下来抵债,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大错特错!
这种操作在法律上叫“克扣工资”,一不小心就会踩雷。
济南就有这么一家公司(清能公司),员工孟某欠了公司一笔借款。公司想当然地就把孟某2017年2月到8月整整半年的工资全扣了,说是用来抵债。结果孟某直接不干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反手就把公司告了,不仅要工资,还要经济补偿金。
到了法院,公司的理由听起来似乎很“理直气壮”:他欠钱啊,而且我也通知过他要用工资抵债,他也没吭声啊。
但法院的判决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打脸。
法官明确指出:
1.工资不是你想扣就能扣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写得清清楚楚,工资必须按月用货币发给员工,不能乱扣。哪怕是员工造成了损失要赔偿,也有严格的限制——每个月最多扣工资的20%,而且扣完剩下的钱还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借款不等于损失。
员工欠公司的钱,那是借贷关系;公司发工资,这是劳动报酬。这是两码事!除非是员工因为过错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否则根本不适用那个20%的扣除规则。
3.程序不合法等于没做。
公司说自己通知了,但拿不出证据,法院根本不认。
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公司不仅要乖乖把那半年的工资补发给孟某,还得额外支付一笔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这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千万别把工资当成“私产”随意处置。
哪怕员工真的欠钱,公司也应该通过合法的民事途径去追讨(比如起诉),而不能简单粗暴地在工资条上做减法。否则,省下的那点借款没要回来,反而倒贴了工资和补偿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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