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内江某三甲医院1.5亿元建设项目涉嫌控标,8年后被罚1.6万!倒查机制和悬殊罚金,再度引发行业热议!
事实上,这是来自《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集中公告”中,发生在内江市的第二起涉嫌控标的案例。
关于第一起案例,详见此前文章。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呢?
【项目回溯】
2018年12月29日,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据披露,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江市东兴区玉屏街北侧,栖霞街东侧,新建总建筑面积31981.1平方米,最高投标限价151860000元。
2019年2月15日,该项目发布了评标结果公示。
笔者发现,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综合评标得分为99.04,比第二名(86.10)高了12.94分,比第三名(78.08)更是高了20.96分!
![]()
2020年11月5日,该项目发布了中标通知书。
![]()
然而,就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市场主体反映,招标文件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也就是业内俗称的 “控标” 行为。
遗憾的是,时隔近8年,有关部门启动倒查机制后,此案才有了结果。
【处罚结果】
据《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披露,2026年6月18日,内江市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招标人(内江某妇幼保健院)开出了1.6万元罚单。
笔者注意到,监管部门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
随着该案件的披露,巨大的项目投资额与万元级别的处罚金额,形成强烈反差,迅速在建筑、招投标行业引发热议。
不少业内从业者提出疑问:上亿元国有资金建设项目,招标人违规设置壁垒,干扰公平竞争,仅1.6万元处罚,震慑力度是否充足?
【业内解读】
对此,有业内人士解读,现行招投标法规针对该类行为,设置的罚款区间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本次处罚落在法定裁量区间内。
但客观来看,相较于1.5亿元项目体量,现有处罚标准上限偏低,容易造成 “违规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 的现实困境。
而部分市场主体呼吁,持续完善招投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针对大额国有投资项目违规情形加大惩戒力度,同步落实对直接责任人追责。
![]()
设置歧视性条款、量身定制招标条件等控标行为,直接打破公平竞争秩序,容易造成优质市场主体被挡在门外,不利于选出最优方案,还存在廉政风险。
目前,相关处罚信息已依法对外公示。业内期待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全流程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同时结合法规修订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从源头遏制招标 “控标” 乱象,守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