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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一大早,一条新闻刷了屏。
携程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被罚没51.79亿元。
罚单由三部分组成:
责令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处以其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的7.5%罚款,计35.21亿元。
51.79亿不是小数目,但比数字更值得关注的是比例。
2021年美团被罚了销售额的3%,阿里4%,2022年知网被罚了5%,已经算力度空前。携程这次直接按7.5%顶格处理,创下了反垄断罚款比例的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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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是我国目前最大的在线旅游平台,主营业务涵盖酒店预订、交通票务、旅游度假等,毫不夸张地说,在酒店航旅行业简直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对手。
交银国际测算,截至2024年底,携程在国内核心酒旅市场的GMV市占率约56%。
如果把全资控股的去哪儿、战略投资的同程等平台算上,“携程系”整体市占率超过70%,在高星酒店这一利润核心区,据2020年数据占有率已达80%左右。
它还是华住、亚朵、如家、东方航空、一嗨租车等一众公司的股东。
去年携程归母净利润333亿元,而同期整个A股旅游产业链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加起来不过190亿元——携程一家的利润超过了整个产业链的总和。
但“大”本身不违法。真正踩线的是怎么用这个“大”。
通报写得很清楚,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分两类。
第一类是限制交易。
携程搞了一套“特牌、金牌、无牌”三级体系,要求“特牌”酒店独家合作。
没有纸面合同,就是业务经理口头传达。
但执行机制是实的: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工比对实时监测,如果发现“特牌”酒店在其他平台上架,立刻降级、限流甚至“摘牌”。
对酒店来说,被降级意味着流量腰斩,收入跟着跳水。
这和当年阿里、美团的二选一没本质区别,只不过披了一层“自愿合作”的外衣。
第二类是不合理交易条件,仔细看,这部分通报的字数规模是第一类的三倍以上。
携程用比价系统对同一酒店在不同平台的价格进行比对,如果发现“金牌”或“无牌”酒店在别处价格更低,就会用“调价助手”“挂牌通”等工具,不经商家同意就强制把价格调至全网最低。
调完价格之后,又以“未满足携程佣金比例”为由,直接从商家账户扣款。
先强制降价,再反手多扣钱,所有成本全在商家身上。
基础佣金10%到15%,叠加上各种隐形推广成本,综合佣金能超过50%。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这次罚单结构。
携程案是反垄断案件中第一个被没收违法所得的——16.58亿元。
之前的美团、阿里、知网都没有这一项。
这说明监管这次不仅要“罚”,还要“吐”。
违法所得来自对商家的长期盘剥,但按现行法律,没收意味着之后是上缴国库的,商家能不能拿回来是另一话题了。
还是之前聊百亿补贴时候的那个问题,既然携程的垄断地位存在了这么多年,为什么偏偏现在被重罚?
这就不得不和今年的一条主线串起来看——“推动物价合理回升”。
618前一周,电商平台被约谈,用了七年的“百亿补贴”被逐字审查,要求拿出真金白银的账目来证明补贴是真的。
外卖平台被要求不得以长期大额补贴扰乱市场秩序。
现在轮到携程了。
通报第二条的核心,就是携程强制酒店给出全网最低价,并通过惩罚措施保证最低价兑现。“最低价”这个词,在当下来看,是与“推动物价合理回升”这个大方向正面相撞的。
所以它踩中的不只是反垄断这条线,更是低价竞争这条线。
在当前的叙事框架下,低价不再天然正确,尤其当低价是通过挤压上游商家利润空间、把成本转移给整个产业链来实现的时候。
携程主业经营利润率差不多25%,其中最有垄断色彩的住宿预订收入占了总营收的42%。
这个利润率不是靠技术创新赚来的,是靠抽成抽出来的。
在这个共度时艰的节点,你怎么可以先甘为敬呢。
这大概是是携程被从重处罚的根本逻辑。
还有一层不太被提及的背景。
这几年酒店住宿一直是就业增长的重要板块,住宿和餐饮业吸纳了大量城镇就业。
文旅是眼下服务业增长极,近年保持了较快增速。
这里面有各地文旅部门持续投入的功劳,也有给县域就业、返乡劳动力就近安置提供出口的政策意图。
结果在这一片勃勃生机中,大量文旅项目的利润被携程的高佣金和强制低价模式抽走了。
我胡乱猜测一波:这两年不少不良资产被甩到地方国资手里,国资接盘后多转向文旅,因为文旅资金成本低、现金流相对稳定。
但搞着搞着就发现,怎么老是亏钱,钱都去哪了?
一查账,都孝敬携程了。
去年多地的投诉,可能是这波被查的触发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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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携程被罚不是孤例,它和618约谈、外卖补贴被限制是同一个逻辑的不同落点——靠低价竞争挤压上下游的日子没那么好过了。
反垄断是个筐,装进去的不只是竞争公平,还有分配改革、内需转型和价格预期的重塑。
不过对普通人来说,为“反垄断”叫好可以,但物价会不会顺着这根线索传导到企业利润和个人收入上,是另一回事。
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守住自己的现金流,量力而行。
就说这些。
全文完,感谢阅读,既然看到这里了,如果觉得不错,请点赞转发在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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