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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普惠”到“定向”:越南新《投资法》的“宽进严管”与滇企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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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杨荣命

2026年是中国“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越南新《投资法》生效之年。云南省“十五五”规划将打造中越国际货运班列品牌、建设智慧口岸、做大边民互市与落地加工列为重点任务。越南外资政策从“普惠”向“定向”的范式转变,为滇企融入口岸、通道与市场协同发展格局提供了制度契机。

2026年3月1日,越南新《投资法》正式施行。这是越南自2014年以来对投资法律体系最大的一次修订,核心变化可概括为“一宽一紧一新增”。准入方面,除国防、电信等少数敏感行业外,外资可“先设企、后取证”,落地周期预计缩短2—4个月;优惠方面,取消工业园区“2免4减半”普惠性政策,转向定向激励,重点支持高新技术、绿色能源和配套产业;监管方面,强化环保、消防、劳动用工事后监管,严查“洗产地”(越南称为“原产地欺诈”)行为。同年3月31日,越南政府颁布第96号决议(96/2026/NĐ-CP),进一步明确优惠倾斜、注资挂钩及重点园区绿色通道三个制度。这一轮修订的深层逻辑是越南外资政策正从“普惠激励”转向“定向扶持”。新《投资法》的颁布标志着越南投资环境正从“预审批”走向“赋能型”,在这个背景下,如何帮助企业平稳度过政策适应期、引导产业向高附加值转型,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越南新《投资法》修订的核心内容与制度转向

越南新《投资法》允许外资先注册企业,再申领投资批文,将投资登记与公司设立分离。企业可以先设立经济组织获得企业登记证(ERC),在12个月内补充完成投资登记证(IRC)手续。这一变化预计使企业从设立到运营的时间缩短2—4个月,为其快速切入市场创造了条件。但“先设企、后取证”也意味着程序风险后置,在未完成投资登记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业务,面临被处罚甚至吊销执照的风险。

越南新《投资法》废除了工业园区普适性的“2免4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取而代之的是定向激励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如光伏、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和绿色能源项目(如电池、储能、环保设备)可享受“4免9减半”或“2免4减半”优惠,而一般加工制造(如服装、鞋帽、简单组装)不再享受普惠性优惠。对于低端制造和简单加工企业而言,其可享受的政策空间被严重挤压,传统优势变得愈发微薄。

越南新《投资法》明显加强了对企业运营过程的合规审查,在环境评估、外籍劳工管理及劳动保障等方面均设定了更高的准入与运营门槛,如产品须在越南完成30%以上增值工序方可取得越南原产地证。越南近期已查处多起“洗产地”案件,相关企业被追缴关税并面临刑事处罚风险。根据越南《政府电子报》2026年4月报道,仅2026年年初至今,越南海关查处主要涉嫌原产地欺诈案件逾30起。总体来看,越南外资政策正从“普遍欢迎”转向“选择性招商”。对滇企而言,过去依赖“低成本、零关税”的竞争优势正在减弱,未来需转向合规经营、技术升级与产业链协同。

越南新《投资法》对滇企的四重影响

“先设企、后取证”是新法最受关注的改革之一。按新规,外资可先完成企业登记(ERC),12个月内补办投资登记(IRC)即可。对滇企而言,这意味着能更快拿到法人资格,提前签合同、开账户。高科技园区项目还能走特殊程序,投资登记最快15个工作日。但便利背后也有风险,部分企业可能误认为取得企业登记证(ERC)即等同于获得投资许可,从而忽略了后续的投资登记手续。90天实缴资本的规定也没变,资金压力依然存在。若12个月内没办理好IRC,刚拿到的ERC也可能被撤。

优惠方面,新法的一个变化是取消了工业园区的“2免4减半”。以前只要是入园企业,基本都能享受。现在,税收优惠主要向高新技术、绿色能源等行业倾斜,而一般加工制造不再享受普惠性优惠。这样一来,倒逼企业往高附加值转型。新法落地后,计划投资越南的中企中高新领域的占比明显上升。例如,宗申集团作为重庆企业,深度参与滇越合作,现在正向中高端电摩转型。

此外,监管政策也在收紧,环评审批比以前慢,外籍劳工配额改由地方定,行业之间有所区别,半导体大概20%,电商大概10%;原产地证书需要符合产品完成30%,增值工序才予以兑现。

新法的制度设计在中央层面已较为完善,但落地效果受制于地方执行能力。正如越南投资政策专家阮鸿钟律师所言,新法推动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变,“是降低合规成本、提高市场灵活性的杠杆”,但“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落差仍是最大变数。企业层面的反馈也印证了这一点,消防验收、劳工配额、税务稽查是当前最棘手的三个环节。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加强与民间服务对接,帮助企业越过地方执行中的制度性障碍,降低合规成本与风险。

滇企面临的三种处境与诉求

新法施行后不同阶段的企业感受大不一样,大致有三类。

已落地企业,在越南设厂超过一年,多是纺织服装、电子组装、农产品加工。新法一颁布,已落地企业最紧迫的就是重新排查合规情况。环保、消防、原产地等环节中,30%的增值工序要求卡住了不少企业。

拟投资企业,正在考察市场,主要集中在光伏、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跨境电商等领域。新法对拟投资企业来说喜忧参半:门槛低了、手续快了,但普惠性优惠少了、监管严了,不少人选择观望。

在谈项目企业,已经签了MOU(谅解备忘录)或意向书,谈判到了最后关头,新法实施打乱了原有节奏,以前按旧法谈好的税收优惠可能面临无效,周期拉长。卡在“临门一脚”的项目,具有一定变数。

云南优化对越投资服务的相关举措

一是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联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海关代表设立咨询服务点,开通线上咨询通道,批量处理企业咨询。二是编制中越双语《越南投资指南(云南版)》,涵盖准入流程、税收优惠、原产地规则、劳工法规及环保标准等内容。三是推动云南总商会与越北5省商会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互通政策变动与企业诉求信息。四是联合海关定期组织原产地规则培训,每年组织赴越政策宣讲会,引导企业向光伏、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数字经济等高附加值领域转型。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国家货币与财政政策咨询委员会顾问、宏观经济学家武智成表示,2026年全球环境充满不确定性,但越南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将成为吸引外资的重要基础,2026年将成为越南发展的新起点,这与越南新《投资法》的制度红利形成叠加效应,为滇企布局越南提供了难得窗口期。

滇越合作的转型路径

越南新《投资法》从“普惠”到“定向”的范式转变,为滇越合作深化产业协作提供了战略契机。滇越合作长期停留在边境贸易与简单加工层面,产业附加值偏低。新法形成倒逼机制,推动双方合作从传统边贸转向产业链分工、价值链共享的新格局。

从云南省实际出发,推动转型需从合规服务、信息供给、产业引导三个维度发力。滇越双方应尽快在河口、老街开展“问题诊所”与合规培训试点,积累经验后向越北五省推广。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原所长刘玉郑表示,2026年中越两国均进入新的战略发展阶段,“这种战略契合为未来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中越合作将从“数量”转向“质量”,聚焦高新技术、AI、能源转型等领域。越南新《投资法》政策窗口期有限,实施初期是滇企调整布局的关键时段。推动滇越合作实现合规化与高附加值转型,既是云南建设辐射中心、深化“三个定位”的产业支撑,也是中越构建具有战略意义命运共同体在经贸领域的生动实践。

(作者单位系云南财经大学国际语言文化学院;本文系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三个定位专项”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25J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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