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好控制,不会反抗,也不会追。”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淡,像在说怎么挑选猎物.......
夜色
2010年10月20日,晚上八点四十。老河口市郊,一条连接镇子与城区的公路上,路灯稀疏,橘色的光晕被秋雾洇开,像一团团将熄未熄的火。女教师付某骑着电动车往家赶。她二十出头,在镇上中学教语文,这天晚自习拖了一会儿,出门时天已经黑透了。
她没有注意到身后那辆红色面包车。车从她身后缓缓靠近,提前打开了侧门。经过她身边的瞬间,一只手从车门里伸出来,薅住她的头发,像拎一只鸡仔一样把她拽了上去。整个过程不到五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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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倒在地上,轮子还在空转,发出细弱的嗡嗡声。车里有三个人。一个开车,两个按住她。他们用布条蒙住她的眼睛,反捆了她的双手,把她按在车座下面。拳头落在她身上,密集而沉默,像雨点砸在泥地上。
很快,面包车便消失在夜色里,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第二天,付某被人发现时,蜷在河南南阳郊区一户农户家门口。她披头散发,衣衫不整,身上只穿着内衣——连那件新买的白色羽绒服都被扒走了。她哆嗦着说不出完整的话,只是反复说"救命"。
这户农户姓王,王大爷后来跟记者说,他开门时手都在抖,以为是鬼——房子后面山上刚埋了一个自杀的女人,半夜三更有人敲门哭喊,谁不瘆得慌?
警方赶来后,付某的情绪慢慢平复。她说自己是中学老师,昨晚下了晚自习往家走,被一伙人拽上面包车,蒙着眼拉到荒郊野外。歹徒逼她交出手机、银行卡和密码,然后轮流侵犯了她。最后把她扔在一片荒野里,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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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连自己身在何处都不知道。顶着寒风走了很久,才摸到了王大爷家。而这一天,是付某领结婚证的第二天。
狗王
邵红光是河南邓州人,1974年生。在邓州地界上提起"狗王"邵红光,上了年纪的人会下意识地压低声音。不是怕他,是怕晦气。这人身上有股子邪气,像野狗见了血,闻着味儿就来了。
他的履历像一本流水账,每一条都不长,但每一条都带着血腥味。2002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判了两年半。2005年出来没几个月,收购赃物,又进去一年。同年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2008年,盗窃,六个月。
加起来不到五年。但对邵红光来说,蹲号子不是惩罚,是进修。他在里面认识了各路"同行",交换了人脉和手法,出来以后,技术上了一个台阶。
2009年出狱后,邵红光不再单干。他开始收人。吕迎宾是第一个。邓州老乡,比邵红光小六岁,从小偷鸡摸狗,2006年因抢劫被判了三年九个月。出狱以后无所事事,有人把他领到邵红光面前。邵红光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说:“跟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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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迎宾后来跟人说过,他第一次见邵红光的时候,觉得这人不像个头目,倒像个屠夫。矮壮,脖子粗,手粗大,指甲缝里常年有洗不净的泥。但他的眼睛不一样——小,深,眼珠子转起来的时候,像两条蛇在眼眶里头游。
邵红光家里养了四条狗,两条藏獒,两条土狗。他出门腰间别一把刀,睡觉时床头还搁一把。他住的屋子有个梯子直通屋顶,随时可以翻上去跑路。村里人都知道,邵红光家的狗比人凶,生人靠近院子,藏獒就扑上来,链子扯得哗哗响。
"狗王"就是这么叫出来的。不仅因为他养狗、偷狗,更因为他像狗一样——嗅觉灵敏,心狠手辣,咬住了就不松口。
他陆续笼络了六个人。徐培晓,邓州人,养金鱼为生,名下有一辆红色面包车;施某、李某、张某,都是刑满释放或社会闲散人员。他们叫邵红光"光哥",邵红光说一不二,谁敢驳一句,轻则一顿打,重则——吕迎宾后来知道了"重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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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物
2009年夏天开始,邵红光带着他的人在鄂豫两省交界处流窜作案。
他们的手法简单而残忍:开着一辆面包车或皮卡车,在河南南阳、开封和湖北襄阳、老河口一带的公路上游荡,寻找独自行走的女性。一旦锁定目标,车从身后靠近,提前打开侧门,一人伸手薅住头发拽上车,另外两人控制四肢,蒙眼、反捆,然后开车离开。
整个过程不超过十秒。上了车之后,抢手机、现金、银行卡,逼问密码。银行卡密码到手后,派一个人去ATM取款,其余的人把车开到偏僻处,对受害人实施轮奸。完事之后,把受害人扔在河南境内某处荒野——有时候是麦田,有时候是山坡,有时候是公路边的排水沟。
他们跨省流窜,河南作案、湖北抛人,湖北作案、河南抛人,给警方侦破制造地域障碍。受害人在异乡荒野中醒过来,往往连自己在哪个省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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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到2010年12月,一年半的时间里,这个团伙作案六起抢劫、四起轮奸、一起抢夺、四起寻衅滋事,涉案金额三十余万元。
受害者都是女性,都是独自行走,都是在夜间——下晚自习的女教师、下夜班的女工、赶末班车错过的女职员。她们走在回家的路上,走在自己走了无数遍的路上,然后被一只手拽进了黑暗里。
邵红光对同伙说过一句话:“女人好控制,不会反抗,也不会追。”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淡,像在说怎么挑选猎物。
灭口
吕迎宾是2010年初加入团伙的,在邵红光的调教下,他学得很快——怎么踩点、怎么控制受害人、怎么避开监控。但他学得再快,在邵红光眼里也只是个工具人。
分赃的时候,邵红光拿大头,其余的人分剩下的。吕迎宾觉得不公平,但不敢说。他知道邵红光的刀有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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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女教师案之后,团伙内部出了事。吕迎宾在一次作案后,私开了抢来的面包车,没有回约定地点跟邵红光汇合。邵红光打了他电话,他不接。第二天才磨磨蹭蹭地回来,说车坏了,丢在路边了。
邵红光没说话,只是看了他一眼。那一眼让吕迎宾后背发凉。他知道邵红光在想什么——这人不可靠了,口风不紧,迟早出事。况且,镇平警方已经在追查吕迎宾之前参与的一起案子。邵红光担心吕迎宾被抓后会供出整个团伙。
10月底的一天,邵红光叫上吕迎宾,说去偷狗。吕迎宾没多想——偷狗是他们常干的副业,邵红光偷狗的手法在邓州一带是出了名的,狗见了他的车都绕着走。
两个人开车到了邓州郊外一片农田边。邵红光停了车,从腰间抽出了刀。吕迎宾还没反应过来,邵红光便用绳子勒住了他的脖子。吕迎宾挣扎了一会儿,力气比邵红光大,但邵红光勒得很巧——绳子是从后面套上去的,膝盖顶住他的后背,双手往后拽,越挣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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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迎宾不动了。邵红光松开绳子,从车上拎出一桶汽油,浇在尸体上,点火。火焰在夜色中蹿起来,映红了邵红光的脸。他的表情很平静,像在做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然后他把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拖到旁边的农田里,埋了。
回到车上,邵红光点了一根烟。他想起吕迎宾刚来的时候,怯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喊他"光哥"。那时候吕迎宾的眼睛里还有光,是对未来的期待,也是对"光哥"的敬畏。现在那光灭了。
拉锁
女教师付某报案后,警方从她身上提取到了三名男性的DNA。其中一份,匹配到了吕迎宾。警方赶到邓州吕迎宾家中,他母亲说,儿子已经很久没跟家里联系了,警方搜了一个月,没找到人。
这条线索断了,剩下的两份DNA,一份出现在所有案件中——这是一号嫌疑人。另一份只在女教师案中出现——三号嫌疑人。
警方调出了银行取款监控:一个戴着帽子、涂了口红的男人,穿着一件白色羽绒服——正是付某被抢走的那件——在ATM前挤眉弄眼,故意做鬼脸遮挡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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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迎宾的母亲看了截图之后说了一句话:“这是邵红光。”她说,邵红光是吕迎宾的师父,吕迎宾偷鸡摸狗的本事就是跟他学的。在当地,邵红光的恶名人尽皆知。
警方将邵红光的DNA与一号嫌疑人比对——完全匹配。邵红光被带到了警局,他不认。他说那些精斑是嫖娼留下的,是吕迎宾故意收集来栽赃陷害他。他说,你们不信的话,把吕迎宾抓来一问就知道了。
他知道吕迎宾死了。死无对证。这就是他的底气。羁押期限快到了,没有新证据警方就得马上放人。
只是谁也想没到,一件很不起眼的事情让案件迎来了反转,那天在看守所羁押的邵红光突然说要把几件衣服寄回家。从看守所往外寄衣服?民警觉得反常。他们把衣服检查了一遍,发现一件外套的拉链锁头不见了。外套是新的,没穿过几次,锁头不可能自然脱落。
这时,一位细心的民警提了个说法——在当地方言里,拉链叫"拉锁","没锁"跟"没说"几乎同音。邵红光是想告诉外面的人:我没说,你们也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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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将计就计,把衣服交给了邵红光的妻子,然后暗中跟踪。邵红光的妻子拿到衣服后,径直去了一家金鱼养殖场。老板叫徐培晓。他的名下,正好有一辆红色面包车。
民警假扮买鱼苗的客户,跟徐培晓聊天,递了根烟。徐培晓抽完,把烟蒂随手一丢,带人去看鱼苗。蹲守的民警捡起了烟蒂,DNA比对——三号嫌疑人。
徐培晓的心理素质远不如邵红光。被带到警局后,第一次审讯他就崩了。他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邵红光是老大,有着绝对的权威;他们从2009年夏天开始作案,先是在公路上抢单身女性,后来胆子越来越大,从抢劫变成了劫财劫色;团伙一共八个人,除了吕迎宾,还有四名同伙住在镇上。
至于吕迎宾——徐培晓说,邵红光嫌他口风不紧、私吞赃物,约他偷狗时在路边动了手。已经被邵红光勒死、焚尸、掩埋。警方根据线索果然在野地里找到了早已腐烂的吕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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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随后将剩余四名同伙全部抓捕归案。至此,邵红光再也无法狡辩。面对徐培晓的供述和DNA铁证,他终于不再抵赖,但也没有任何悔意。他只是在笔录上签了字,像签一张再普通不过的单据。
恶名
2012年9月12日,襄阳中院开庭审理邵红光涉黑团伙案。法庭上的邵红光跟之前没有什么两样——矮壮、沉默、面无表情。手铐脚镣齐全,走路的时候链子在地上拖,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邵红光当庭否认了起诉书上的全部罪名。他说他没有组织什么黑社会,他只是一个普通农民。他说那些案子不是他干的,是吕迎宾和徐培晓自己干的,他不知情。他说吕迎宾的死跟他没有关系。
公诉人出示了DNA证据、银行监控录像、徐培晓及其他同伙的供述、受害者指认。证据链完整、确凿。
12月18日,襄阳中院一审宣判,邵红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抢夺罪、寻衅滋事罪,六项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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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五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十七年、十九年、十二年。
尾声
2013年,邵红光被执行死刑。从2009年到2010年,一年半的时间,邵红光和他的团伙在鄂豫两省交界处制造了六起抢劫、四起强奸、四起寻衅滋事、一起抢夺、一起故意杀人。
受害者十余名,全部是独自行走的女性。她们中有教师、有工人、有普通职员,她们走在回家的路上,走在自己走了无数遍的路上,然后被一只手拽进了黑暗里。
她们中有的人,被拽上面包车那一刻起,就再也没有回到原来的生活。那些夜晚的恐惧像一根钉子,钉进了骨头里,拔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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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红光家里那四条狗——两条藏獒、两条土狗——在他被抓之后没人喂,饿了几天,每晚都吵得邻居睡不着觉。邻居后来报了警,派出所的人去把它们牵走了。
它们是邵红光在这个世界上养得最久的活物。他喂它们、训它们、用它们看家护院,却从来没有喂过它们一口安心的饭。它们大概也是唯一不知道"狗王"已经回不来的一种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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