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冒出10条欠薪投诉
结果9人根本没在那上过班
其实是“假欠薪,真勒索”!
还有人打着“讨薪”的旗号
爬上了广告牌架
日前
东莞发生两起假借欠薪名义的违法案件
其中刑拘1人,行政拘留3人
1天集中出现10条虚假欠薪投诉
日前,长安镇发生一起借欠薪投诉之名实施敲诈勒索的典型案件。涉案嫌疑人林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7月28日,长安人社分局在网络投诉平台上发现,长安镇某企业一天内集中出现10条欠薪投诉线索。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人社分局领导的高度警觉,立即安排监察人员前往企业实地核查。
经查,线索涉及的10名投诉者中,有9人在该企业并无就职记录,剩余1名投诉者半年前已离职,且工资已全部结清。深入调查发现,所有投诉线索背后均指向同一人——林某。人社分局分析研判后认为该事件投诉人涉嫌受人教唆指使、有组织串联发起恶意投诉,对企业造成了较大的不良社会影响,于是立即向镇委、镇政府报告,并请求协调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雷霆出击:
48小时跨省抓捕嫌疑人
7月29日
涉事企业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部门经分析研判,初步判断该案件涉嫌敲诈勒索违法犯罪。
7月30日
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同步组建工作组赴外省对嫌疑人开展抓捕行动。
7月31日
工作组在外省成功抓获涉案嫌疑人林某。
经审讯,林某对通过恶意举报欠薪方式向企业施压索要钱财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部门已依法对林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案为鉴:
维权平台不容亵渎,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本案中,林某将政府设立的维权平台当作敲诈企业的工具,虚构劳动关系、捏造欠薪事实,企图以举报为要挟索要钱财,其行为不仅严重浪费行政资源,更涉嫌敲诈勒索犯罪。
南城:
假借欠薪名义讨要工程款
3人被行政拘留!
近日,南城街道发生一起涉嫌采取非法手段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案件。目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案情简介
8月3日,范某、胡某、张某3人聚集在南城街道某立体停车场顶楼,范某鼓动其余2人爬上楼顶广告牌架,向其承接的装修工程项目甲方施压,倒逼尽快结算工程款。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立即组成联合工作组到场处置。经了解,范某承接某门店的装修工程,该装修工程已基本完工,因甲方和范某在施工质量验收、剩余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存在合同争议,导致剩余的部分工程款未结算。联合工作组疏导涉案人员情绪,并组织甲方公司到场调处,促使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公司当场一次性结清工程款,案件得到妥善处置。
针对范某、胡某、张某3人涉嫌采取非法手段、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法律适用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二条,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郑重提醒
作为劳动者,应依法维权、如实举报。广大劳动者可通过“就莞用”等平台依法维权、如实举报,维权行为必须恪守法律边界,任何企图利用维权平台实施恶意投诉、敲诈勒索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作为用工单位,应规范管理、及时报案。各用工单位要牢固树立规范用工意识,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招聘流程、用工管理等环节开展自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在遭遇恶意投诉、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当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企业权益。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人社、公安等部门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对以投诉举报为名
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转发提醒!
来源|东莞人社、长安人社医保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中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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