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在陕西,我一定要找时间去去这个法院门口打个卡。
2026年8月7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个堪称“石破天惊”的一审宣判——它判决在2023年4月1日暴力强拆冲突中致人死亡的被告人张恒,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依法宣告其无罪。
这一判决,如同一道刺破阴霾的强光,不仅还了一位公民清白,更在法治的进程中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
回望此案,过程堪称曲折。2023年4月1日清晨,数十名拆迁人员携带器械,强行闯入张恒家中实施非法强拆。在极端的恐惧与危急之下,张恒持自制长矛反击,造成一名强拆人员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先把张恒及其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后来张恒被批捕,羁押约900天,2026-05-25取保。而另一方面,秦都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10名强拆参与者公诉,秦都法院2025-01-21一审宣判:程某某判2年、郑某某判2年、寇某某判1年,其余7人缓刑;定性为“违法强制拆迁、公然毁坏铁门和推拉门(价值1960元)。
一边是“防卫者”被追诉,一边是“侵害者”已获罪,这种看似矛盾的局面,恰恰凸显了此案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的巨大争议与复杂性。
要深刻理解这份无罪判决的千钧分量,我们不妨将目光投向几年前另一起引发全国关注的案件。2018年,在河北省保定市,村民王某在遭遇非法强拆人员持械闯入住宅时,持刀反抗致一名强拆者死亡。然而,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当年的判决,虽然在当时有其特定的司法考量,但在公众心中却留下了一个沉重的疑问:当公权力救济缺位,当不法侵害迫在眉睫,普通人究竟该怎么做,才能既保护自己,又不触犯法律?
![]()
正是带着这样的疑问与沉重的记忆,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的这份判决,才显得尤为振聋发聩。它没有延续“谁死伤谁有理”的陈旧逻辑,也没有因为“有人死亡”就简单地认定防卫者有罪。而是认真审视:一个普通人在自己的家里,面对一群闯入者时,到底有没有保护自己的权利。法院的判决书,实质上是对过去那种模糊地带的一次强力廓清,它明确告诉社会:面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法律赋予公民无限防卫权。
此案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因为它改变的,不只是一个人的命运。
它告诉普通人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法律保护的,不应该只是没有反抗的人。
很多年来,正当防卫一直被认为很难。因为现实中,人们常常习惯用最后的结果,去评价最开始的过程。谁死了,谁就容易被认为是受害者。谁动手了,谁就容易被认为是加害者。
可是法律不能只看结果。法律必须回到事情发生的那一刻:
谁先侵犯了谁?谁制造了危险?
谁是在主动伤害?谁是在保护自己?
![]()
这一次,法院就没有简单地因为“有人死亡”就认定防卫者有罪。
而是认真审视:一个普通人在自己的家里,面对一群闯入者时,到底有没有保护自己的权利。
这就是这个判决最重要的意义:它清晰地界定了正当防卫的边界,重申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它告诉社会,当公民的住宅、人身和财产权利遭受正在进行的、紧迫的不法侵害时,法律赋予其奋起反抗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的行使,不应被事后诸葛亮的视角所苛责。
秦都区人民法院的这份判决,是一次勇敢的司法实践,更是一次深刻的法治启蒙。它捍卫了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也守护了社会最朴素的正义观。我们为这份判决点赞,更为法治中国迈出的这坚实一步而倍感欣慰。
当然如果秦都法院在2025年01月21日一审宣判程某、郑某、寇某等强拆人员时,使用的理由是“违法强制拆迁、非法侵入住宅罪”就更好了。每一个公民的家是属于他自己的“城堡”,需要法律的保护,拒绝非法入侵。
---- THE END----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