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晶晶)8月10日,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联合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便民优势,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把庭审调解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切实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
当事人哈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承接哈某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就装修施工质量、部分项目变更、工期延误以及剩余工程款给付产生较大分歧。业主认为部分施工项目不符合约定标准,工程延期交付,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装修公司则认为已按约完成主要施工内容,要求业主结清尾款,双方多次自行协商未果,矛盾不断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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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双方对簿公堂,法院派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法官在排查受理该纠纷后,立即启动诉调对接联动机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调解员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开展联合调处。调解现场,承办法官结合装饰装修相关法律规定,围绕合同条款、施工履约义务、质量验收、违约责任开展释法说理,客观分析诉讼当中的举证难点以及时间、经济成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调解员核对房屋需要返工的点位,从情理角度安抚双方对立情绪,梳理双方沟通过程中的分歧点;针对装修存在的瑕疵、工期延误等实际问题,法官与调解员分头开展背靠背沟通,充分权衡双方利益,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经过多轮协商斡旋,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分歧,并约定对剩余装修款于今年年底足额支付,双方就本次装修纠纷再无其他争议。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当场为当事人办理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对巡回法庭 + 综治中心联合调解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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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依托综治中心基层阵地,借助巡回法庭开展联合调解,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既厘清法律权责,又兼顾人情事理,既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又高效化解民间商事纠纷,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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