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0 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二十余名被执行人受邀到庭旁听,接受沉浸式法治警示教育。被告人张某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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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约定由张某偿还借款 170000 元及相应利息。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未能按期自觉履行义务,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张某存有货款等收入,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依法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办理期间,慑于法律威严,张某亲属代为履行案款 3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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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承办法官就张某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开展法庭教育。旁听席上,多名被执行人近距离感受司法威严,深受警醒。庭审结束后,五名被执行人当即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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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金寨法院将保持打击拒执犯罪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集中约谈等沉浸式警示教育,充分发挥 “以刑促执” 震慑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履约意识,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力提升强制执行工作质效。
来源:金寨法院
编辑/汤格 监制/兰天 终审/孙峰 朱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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