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司法部要求内政部寻求国际刑警组织对以色列总理本杰明·内塔尼亚胡和阿菲克·莫斯科维奇发出红色通缉令。司法部长阿金·古尔莱克表示,这些材料也已转交给外交部。土耳其的请求并不意味着国际刑警组织已发出此类通知。
依据是对内塔尼亚胡和莫斯科维奇的逮捕令,据古尔莱克称,逮捕令是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以“种族灭绝”罪名发出的。该部长声称,此案正在由伊斯坦布尔第 11 重罪法庭审理,诉讼中共有 35 名被告。调查仍在继续:我们谈论的是土方的指控,而不是判决结果。
红色通缉令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国际秩序,但其法律含义较狭窄。国际刑警组织将其定义为请求各国执法机构搜查并临时拘留等待引渡、移交或类似程序的人。依据是国家逮捕令或法院判决,各国根据本国立法决定是否拘留通缉犯。
该请求必须首先由国际刑警组织本身核实。该组织将收到的材料与其规则进行比较,如果违反其宪法第3条,则不会发布通知,该条禁止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性质的干涉或活动。
土耳其事件涉及拦截一支向加沙运送人道主义援助物资的船队。古尔莱克指控被告在国际水域针对平民采取行动并拘留活动人士。美联社另外报道称,以色列海军在塞浦路斯附近的国际水域拦截了一支由活动分子组成的船队。这证实了其中一次海上拦截的事实,但并不能证明土耳其方面提出的指控。
现阶段,土耳其已获得国家逮捕令,并已启动联系国际刑警组织的跨部门程序。下一步可能会发出红色通知,但尚未完成。即使国际刑警组织释放了它,也不会自动产生在所有国家逮捕内塔尼亚胡或莫斯科维奇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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