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远程操控家里的扫地机器人镜头,偷拍下妻子出轨的证据视频,随后凭这段视频打赢官司获赔50万。没想随后被妻子以侵犯隐私为由反手告上法庭,落得被判刑5个月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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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岛台湾男子和女友步入婚姻,两人平日里居住在新北,每到周末和节假日,就会去桃园他们购买的度假屋休闲小住。
哪知道好日子只过了短短两年。
2023年下半年,男子在一次收拾桃园度假屋的时候,在卫生间发现了一支不属于家里的男士牙刷。
随后他又查看停车场监控,多次拍到妻子和一名陌生男子一同进出度假屋、彻夜留宿。
为了拿到实打实的证据,彻底坐实妻子出轨的事实,他琢磨来琢磨去,突发奇想,决定用家里带摄像功能的智能扫地机器人(扫地机)进行取证。
于是,12月24日,他在外出期间,通过手机App远程操控扫地机器人偷偷开启了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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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一加载,就见一个陌生男人正站在自己的桃园度假屋里。他按下录像键,接下来就拍下了妻子跟那男人拥抱、更衣、甚至全裸走动的画面。
他拿着这些视频证据直接走了民事诉讼的流程,告妻子婚内出轨,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的时候,这些视频确实成了关键证据,最终判定他老婆存在过错,判妻子赔给他50万新台币,相当于差不多11万多人民币。
这笔赔偿也算是对他受到的伤害的一种补偿,到这一步,他算是拿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也觉得自己站得住理。
可谁也没想到,事情到这还没完。
他妻子输了官司之后,转头又把他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他偷偷用扫地机器人拍她,侵犯了她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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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就把所有人都看懵了,明明是他老婆出轨在先,他拿证据维权还赢了官司,怎么反过来自己还要吃官司?
法院审理之后给出的结论是,就算两个人是夫妻关系,每个人也都有独立的隐私权,不能因为结了婚,一方就可以随便监控另一方。他老婆在婚内的过错是一回事,他未经同意偷偷录像侵犯隐私是另一回事,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不能因为他占理,就可以用侵犯隐私的方式取证。
男子喊冤:我录像就是为了收集外遇证据,不是为了偷窥。可法院不认这个理由。最终法院判了他有期徒刑5个月。
这个结果出来后,网上直接吵翻了天。
有人觉得判得没毛病,隐私权就是隐私权,不能因为对方出轨就突破底线,今天你能为了抓出轨偷拍,明天就能用同样的方式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这个口子不能开。
但更多的人觉得这个判决太离谱,明明是他老婆出轨破坏了婚姻,他拿证据维权反而要坐牢,这不是明摆着帮出轨的人撑腰吗?换做谁遇到这种事,不偷偷想办法找证据,难道还要眼睁睁看着自己被“绿”了还什么都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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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案子最讽刺的地方在于——同一段视频,民事法庭认了,帮你拿到50万赔偿;刑事法庭也认了,却把你送进了监狱。民事取证宽容度高,刑事违法性判断是另一套逻辑。
别以为“自己家的设备、拍自己老婆”就自动合法。台湾地区《刑法》第319条之一写得明明白白——未经同意,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起判决传递出一个重要的法律观点:配偶的忠贞义务,不能凌驾于个人隐私权之上。也就是说,出轨有错,但侵犯隐私则有罪。
另外,法官特别区分了居家安防摄像头和本次偷拍行为:自家客厅装固定监控,拍到出轨举止,一般不至于触刑。
但用隐蔽设备专门录裸-体、性行为等私密影像,即使在自己家,也可能踩红线。这名丈夫更是刻意远程启动录像、锁定目标拍摄,主观上具备明确偷拍意图,不属于合理安防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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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哪怕你是为了维权,取证手段本身也不能违法。即便婚外情举证难度大,当事人也必须采用对隐私影响最小的合法方式,不能私自录制他人私密活动。
这起判例给所有身处婚姻纠纷的人敲响警钟。遭遇感情背叛,值得同情,但维权不能不择手段。法律既保护婚姻当中无过错一方的权益,也同样守护每一个自然人的隐私权。权利与权利之间存在边界,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应当优先选择合法的途径,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不要自作聪明,最后造成“维权者反而变成被告人”的悲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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