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骗大家,看到女当事人发布视频的第一眼,就100%确定,这一定是小作文,但是,在官方通报没出来前,怕被广大女性同志喷。
8月24日,杭州一名女子自称在电梯内,遭到男性猥亵后,自己反抗过程中,指甲划伤对方被赔偿5000元一事,表达不公。
女当事人一共发布了5条作品,每一条视频的点赞量,都有上百万之多,视频核心内容,就是男性用“下身”顶着自己“下身”,难道不算“猥亵”为题?
仅语言描述上,这一几个关键词,确实涉嫌构成“猥亵”,但是,女当事人却在细节上,故意模糊描写,反而声泪俱下,借“女性安全”为由来呼吁广大女性加入进来,一起为她维权。
![]()
那么,为什么我如此笃定,这一次,依旧是小作文呢?
首先,女当事人所有的视频,包括拍摄的视频,都是人为拍摄,视角晃动的很厉害,这就不难引起人的怀疑。
因为,电梯属于公共区域,几乎所有小区电梯,100%都有监控,结果,女当事人既没有陈述事情经过,也没有公布当天电梯内的监控视频。
![]()
另外一点,真实的女性被猥亵的受害人,不会在镜头面前,情绪表现的很悲惨,而是有理有据,情绪保持镇定的去描述。
反观女当事人,像个“演员”一样,在那里尽情管理自己的表情。
![]()
例如渲染情绪的语句:“那一晚我过得很痛苦。”
说了那么多,现在说事情的真实细节。
事发时间在今年6月6日18点59分,24岁女当事人王某在家门口,与自己的女性朋友25岁高某聊天时。
王某的宠物狗,跑到了40岁男性邻居李某某的门口,当时,李某某正开门出去,看到宠物狗就挥动脚将其驱赶。
24岁女当事人李某看到后,就心疼她的宠物狗,立即上前与邻居李某理论,并用手指朝向邻居李某,言语上肯定是“指责”。
随即,邻居李某不高兴,用手挥开,谁想对方王某不依不饶,站在门口指责不停,邻居李某也不惯着,气愤之下,出手指向对方,进行警告。
后面,双方就发生了争执,这个经过,女当事人没有描述,在视频中,自称离开时,被对方阻拦,用手指划伤了对方,赔偿了5000元。
而争执过程中,对方用“下身”摩擦自己身体,竟然不构成“猥亵”。
这是女当事人作品中的一段画面截图。
看照片,这算不算“猥亵”呢?明显这个下身,不是特指的那个“下身”,而是邻居用背部阻挡女当事人离开,身体无法避免的解除。
![]()
但是,女当事人不讲矛盾的起因,仅拿这一段视频画面,在网上散播自己被猥亵,反抗后竟然被赔偿5000元的罚款。
广大女性同胞一听,这不是就是欺负女性吗?
![]()
实际情况是,40岁邻居与24岁女当事人王某争执期间,25岁女性朋友高某出现,用手拍了邻居李某的手背和手臂。
被打伤后,李某要求报警解决。
女当事人和朋友,一听要报警,竟然不理会,直接要离开。
40岁邻居见对方离开,才做出了用后背挡住二人,防止离开。
这一段,才是事件的重点。
而绝非40岁男性邻居,用屁股故意“猥亵”女性。
![]()
结果,这个24岁的女当事人很会利用网络,很会利用“女性安全”的由头,为自己维权。
将广大女性同胞的善意,玩弄于股掌之间,明明自己理亏在先,反而诬告他人猥亵。
挑动男女对立,公开挑战司法的公正性。
![]()
在后续肢体冲突中,女当事人王某对邻居李某进行了抓伤,警察介入后,女当事人赔偿5000元。
很多人会说,一场邻里纠纷,至于闹得这么僵吗?
![]()
实际情况,双方在4月份就因为女当事人王某养的宠物狗饲养问题,就有了矛盾。
当时,王某的宠物狗随地大小便,将尿液弄到了邻居家的快递上,双方还为这一件事,闹到了法庭上。
现在又因为宠物狗问题,自然导致双方矛盾爆发。
![]()
我不反对小区业主养宠物狗,但要求养宠物狗的业主,管理好宠物狗的大小便问题,以及系好牵引绳,防止宠物狗惊吓咬伤他人。
再次回看视频,女当事人虚构矛盾事实,煽动广大群众情绪,制造对立,其心可诛。
![]()
维权,是每一个人的正常行使权力,但是,手段要干净,既然质疑公平,就应该详细描述事情经过,而不是颠倒黑白,挑战司法的公正。
那么,你们当时看到这一个视频时,第一反应是相信,还是质疑的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