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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承弘扬禁毒先驱林则徐禁毒和爱国主义精神,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禁毒知识,自觉抵制毒品,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力量,2025年10月,中国禁毒基金会联合《中国禁毒报》开展了“百年禁毒 家国有我”征文活动,引发全国各地青少年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共收到投稿16.43万篇。这些作品主题鲜明、立意深远,积极向上、言之有物,形式丰富、感情真挚,充分展现了新时代青少年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以奋发之力捍卫无毒青春的担当作为。根据征文活动安排,按大学、中学、小学3个组别各选出的120篇代表作品,即日起在《中国禁毒报》及新媒体平台陆续刊发展播。敬请关注!
徐的“以法治毒”
到当代青年的“以法护家”
■ 许欣
1839年虎门滩头的浓雾中,林则徐手持《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以“法者,治之端也”的信念,将禁毒纳入法治轨道。这份“以法治毒、全民共防”的思想,穿越近两百年时光,不仅成为我国禁毒工作的根基,更在我——一名从电气工程本科跨界攻读法律硕士的学子心中,铺就了一条“以法护家、以责报国”的成长之路。从对着电路图纸计算电流参数,到对着法律条文钻研刑法规范,我的求学轨迹,正是对林则徐禁毒法治思想的当代践行,也是“家国有我”责任在青年身上的具体落地。
初识禁毒与法律的关联,源于青海乐都家乡的生活记忆。犹记童年时期,母亲在一家国营运输单位工作,我们一家住在交通大院。那时母亲单位常有海报贴满院墙宣传禁毒,墙上贴着的禁毒法宣传画,是我童年对“禁毒”最直观的印象。那时母亲单位经常会在发车时对对驾乘人员的包裹进行安全检查,母亲总说:“毒品是豺狼,得靠‘规矩’才能拦住它。”那时的我不懂“规矩”就是法律,只知道母亲说的“碰不得”是铁律。本科攻读电气工程时,我习惯用欧姆定律以及各种数学方程构建逻辑,还总觉得禁毒是“执法者的事”,直到我遇见了法律。
林则徐的禁毒思想成了我理解法律精神的“钥匙”。他在广州禁烟时,不仅派兵查缴鸦片,更主持制定了我国近代第一部专门禁毒法规,明确“凡走私鸦片者,货尽没官,人即正法”,这种“立法先行、执法必严”的思路,与当代禁毒法治一脉相承。对比林则徐时期的《钦定条例》,我慢慢读懂了法律的传承与发展。2024年进入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后,我们分析了各类典型案例,其中不乏涉毒品类案件。乐都区某物流网点因未落实收寄验视制度,被人利用,运输伪装成普通包裹的毒品,最终依据《禁毒法》和《邮政法》被处以罚款,负责人还被约谈。看着通报里的法律条文与办案流程,我突然意识到:母亲口中的“规矩”,是能实实在在守护家园的法律防线。也是那时,我萌生了跨界学法的念头——如果能用法律武器筑牢禁毒防线,守护人民的安全,不也是一种守护家国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吗?
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身边人的故事更让我坚定了“以法护家”的决心。我的导师韦玉成教授长期研究刑法犯罪与刑事诉讼。他常说:“学法首先要学好做人,守住自己的良知底线,未来在从事法律工作时,时时刻刻记得头顶永远都悬着一把良知的剑。”是啊,法律不仅是惩治犯罪的武器,更是守护希望的灯塔,而我们学法之人,就是要成为点亮灯塔的人。
如今,作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我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刑法犯罪法治研究中。去年冬天回乐都时,我看到家乡街道上挂着“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乐都”的横幅,母亲指着横幅讲:“你现在学的‘规矩’,能保护更多人了。”那一刻,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法律不是遥不可及的理论,而是融入平常的守护;“家国有我”不是宏大的口号,而是用每一次对法条的钻研、每一次对百姓的普法宣传、每一次对案例的分析,为禁毒事业添砖加瓦,为青海法治贡献力量。从林则徐的“以法治毒”到当代青年的“以法护家”,禁毒精神的火种在传承中愈发炽热。
从虎门销烟到高原禁毒,从林则徐的“禁毒先驱”到青海的“高原卫士”,禁毒精神始终在传承中焕发新的光芒。作为青海的青年一代,我们既是三江源头的受益者,更应是禁毒精神的传承者、家园的守护者。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无数个法律人将会以自己的热血与担当去捍卫每一个正义的瞬间,而青年法律人将会以自己所学的专业技能击碎每一个不法行为。当每一个青海人都把禁毒当成自己的责任,当每一份“小我”的力量汇聚成“大我”的洪流,我们定能守护好青海的蓝天白云、草原河湖,守护好多民族家园的和谐安宁,让林则徐的禁毒精神在高原上永远闪耀。
(作者系西北民族大学学生)
百年禁毒 家国有我
■史昱豪
当历史翻到1839 年的虎门,熊熊鸦片烈焰不仅烧毁了毒害国人的“恶源”,更点燃中华民族反抗毒品的精神火种。百年流转,从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的誓言,到如今“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号召,禁毒接力棒正传到我们少年手中。作为初二学子,虽未历经百年风雨,却当以青春之名,扛起“百年禁毒家国有我”的担当。
历史课堂上,晚清鸦片之祸的过往仍历历在目。那时的中国,“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百姓因鸦片丧志羸弱,国家在列强侵略下摇摇欲坠。是林则徐怀着“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的决心,在虎门筑起正义壁垒;是仁人志士抱着“粉骨碎身浑不怕” 的信念,用热血驱散毒品阴霾。这些不是泛黄史料,而是刻在民族血脉里的警示:毒品从来不是个人“小事”,而是关乎家国存亡的“大事”。
如今,毒品换了新“伪装”潜伏在身边。看似新潮的“电子烟”可能藏着合成毒品,包装可爱的“跳跳糖”或许是诱骗少年的陷阱,甚至有人借“缓解学习压力”推销有害精神药品。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正值青春关键期,好奇心强、辨别力弱,一旦被毒品“糖衣炮弹”迷惑,不仅摧毁健康、消磨意志,更会让父母期盼落空、青春光彩黯淡。去年学校禁毒展览上,那些因毒品破碎的家庭故事,至今提醒我:对毒品“一次妥协”,便是对人生“全盘放弃”。
“少年强则国强”,前辈用百年奋斗守护家国安宁,我们更该以青春力量筑牢禁毒防线。课堂上,认真学禁毒知识,将“毒品危害”刻在心中;生活中,以“君子慎独”自律远离不良社交,不贪小利、不猎奇尝试;校园里,做禁毒宣传 “小卫士”,提醒同学警惕陌生物品、拒绝可疑邀约。去年班级“禁毒手抄报”活动中,我们用画笔绘虎门销烟、用文字写“远离毒品”誓言,那一刻我懂了:禁毒不是口号,是每个少年对自己、家庭与国家的责任。
站在百年禁毒新起点,我们虽无林则徐般壮举,却能用“不碰毒品”的坚守守护青春;虽无仁人志士般牺牲,却能用“宣传禁毒”的行动传递正能量。当每个初二学子拧紧思想“安全阀”,每份青春力量汇入禁毒洪流,定能让“百年禁毒”火种永续,让“家国安康”愿景成真。
这,便是我们这代少年对历史的回答、对家国的承诺——百年禁毒路,有我少年行!
(作者系青海省大通县第八中学学生)
虎门那把未尽的火
■ 段佳彤
老夫林则徐,道光朝钦差大臣,曾任湖广总督。这一百八十余载,魂寄山河。闭上眼,还是虎门滩头那冲天的烟尘,石灰遇水沸腾的嘶鸣,还有那焚烧鸦片时刺鼻的气味。老夫曾言:“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睁开眼,又是一个全然陌生的天地。高楼如林,直插云霄;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这分明不是老夫记忆中的华夏,却又处处透着亲切。一个年轻人说:“现在是后世的中国,而这座城市,是西宁。”
老夫走过街头巷尾,惊叹于如今的发展。我看到了“鸦片”——这个让老夫煞费心思的魔物,它的名字,竟被冠以“毒品”之名,赫然印在告示、书册上。一种深沉的悲凉瞬间攫住了老夫:岁月已逝,这荼毒生灵之物,竟仍未消灭殆尽?
老夫心中不甘,开始寻找毒品的蛛丝马迹,为后世子孙清扫一点危害也是好的,没想到看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
当年那份“鸦片流毒于天下,则为害甚巨”的奏折,并未随王朝倾覆而湮灭,反而化作铁一般的律法。国家之力,远胜老夫当年所能想象。那些缉毒之士,手中不再是长矛火铳,而是老夫无法理解的精良器械,他们的身影,出现在城市各个角落,屹立在雪域高原的边关。他们的面庞被风霜刻满痕迹,眼神却如老夫当年最得力的部下一般坚毅。国家如此,便是大幸。
更让老夫欣慰的是,“禁毒”二字,早已不是当年一力承担、独木苦撑的“钦差事务”,而是成了万千百姓共同守护的信念——他们称之为“人民战争”。学堂里,稚子童声朗朗吟诵禁毒知识;市井间,寻常百姓也有举报之识。那些被称作“志愿者”之士,无官无职,却甘愿奔走呼号,扶助迷途之人。社会如此,便是大幸。
老夫曾行至一处寻常院落,听见一位老者对围坐的年轻人说:“林则徐当年烧大烟,就是要让咱们中国人挺直腰杆。今天,咱们更不能让这些东西害了子孙!”这话醍醐灌顶,让老夫为之一震。原来,当年的销烟之举,早已挣脱时代桎梏,融入民族血脉深处,化作了亿万人的自觉守护。
最让老夫动容的,是路边告示牌上的“家国有我”四个字,振聋发聩,在心中激荡。在老夫那个年代,“国”是君王的,“家”是宗族的。我辈士大夫常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我”与“国”之间终究隔着一层障壁。而今,学堂学子立志拒毒,工厂工匠坚守本心,科研之士钻研良方,缉毒官兵夙夜在公。千千万万个“我”,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这个国家。人人如此,便是大幸。
他们知道,每当有人拒绝一次诱惑,普及一次知识,便是在延续虎门那把未尽的火。
老夫心中不再有悲凉,只剩下无尽的慰藉与磅礴的希望。
昔年,老夫于大厦将倾、前途未卜之际,勉力点燃了一簇微弱的星火。曾忧惧,这星火会熄灭在历史的风雨中。而今,老夫亲眼所见,这星火非但未灭,反而被一代代后来者小心呵护,奋力传递,终成燎原之势,照亮了神州每一个角落。
这盛世,终如老夫所愿。
老夫终将归去,然禁毒薪火,已生生不息。
(作者系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学生)
【来源:中国禁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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