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警示生效时间:2026‑08‑24|警示截止时间:2026‑11‑23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示安全生产红色警示信息,中建三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因项目发生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主体被实施3个月红色警示。与此同时,项目责任人员易*被同步纳入红色警示名单,企业与个人双重惩戒,警示周期一致,进一步压实一线岗位安全责任。按照深圳建筑领域安全惩戒制度,警示期内企业及涉事人员均将受到严格的市场约束与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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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事企业及警示详情
企业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GD1055
涉事责任人员:易*
警示类型:红色警示
警示事由: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的,实施红色警示3个月
警示周期:2026‑08‑24至2026‑11‑23
作出警示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惩戒规则,本次红色警示实行企业+责任人双向惩戒。企业层面,警示期限内禁止在深圳市范围内承接新工程项目、参与工程招投标,企业建筑市场信用等级降至最低,纳入全市失信联合惩戒体系,警示期满后1年内不得上调至最高信用等级。个人层面,涉事责任人员易万同步被红色警示,警示周期与企业一致,期间个人执业活动、岗位任职将受到严格限制,不得违规履职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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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在建项目需严格落实停工整改、隐患复盘处置。主管部门将同步排查该企业在深圳区域所有在建项目,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同类事故复发。若责任人员12个月内累计两次被红色警示,企业必须依规更换岗位人员,新任人员资质标准不得低于原岗位要求。
三、行业提示
深圳建筑领域明确规定,工程建设发生亡人安全事故,不仅涉事企业要被严厉惩戒,项目直接责任人员、管理人员需同步追责警示,实现事故责任全覆盖。3个月红色警示属于安全生产重大惩戒措施,对企业市场经营、个人执业发展均会造成实质性影响,震慑力度极强。
该惩戒机制倒逼建筑企业压实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不仅要做好事故项目整改复盘,同时要对全部在建项目开展隐患大排查,防范同类安全风险重复发生。
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红色警示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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