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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珍藏册中的流通人民币,罚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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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信网·信号新闻8月28日讯 8月19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因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被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6万元。
“义市监处罚〔2026〕300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7月1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在义乌市稠城街道南门街的经营场所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珍藏册中的流通人民币,罚款1.6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9日。其总公司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爱力。(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戴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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