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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浅井・大地外国法共同事業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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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于同日起实施。同月31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6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
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新规内容
1、采用离岸信托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1)离岸信托;是指依照境外的法律依据而设立的信托,或者具有信托功能的其他法律安排(注:是指虽不以信托方式设立,但实质上具有同样功能的境外法律安排)。比如:放入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区的离岸信托等。
(2)从9月15日起,中国税收居民只要将个人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及取得的收益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所在国家接受现地政府及金融机构监管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公司等发行的金融产品除外。
(3)装入离岸信托的个人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例如:股权、金融资产等)。上述个人财产的纳税金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申报缴纳个税。
(4)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如分红、利息、资产增值等),无论是否实际分配,都须按年申报缴纳20%的个税。离岸信托终止或清算的收益也需按20%缴个税。
(5)需要注意的是,离岸信托设立・存续期间发生的受托人报酬、信托管理费、法律服务费、投资顾问费等各项费用不得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2、以外籍身份或委托第三者代持信托也不能避税
(1) 即使取得外国国籍,长期境外居住或取得永住权,只要主要经济利益仍来源于中国境内,仍可被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需要就全球所得在中国纳税。(《公告》第11条)
(2) 持有25%以上的境外组织的股权・表决权,或虽让第三方代持信托,但为实质控制人时应缴纳个税。(《公告》第8条、12条)
3 、设置“分期缴税”程序
(1)「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在5年内分期均匀缴纳税款,但必须在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税备案表》。(《公告》第15条)
(2) 设置90天纳税宽限期并免收滞纳金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将财产装入信托,或2026年1月1日前有未纳税的收益,须90天内一次性打包申报补缴。免收滞纳金,逾期未申报,将加收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50%至5倍罚款。2026年后不再设置宽限期。(《公告》第17条)
4 、企业及个人的留意点
合规的跨境资产布局需要对税务居民身份、境内外企业架构、外汇管理、家族传承方式等等全面梳理后再统筹设计・合理规划。对于持有离岸信托、离岸公司的在企业或个人,应迅速在窗口期内梳理信托资产、并实施申报,以规避罚款等税务风险。
二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规定》
1、强化对出入境事由及申请资料的核查
对于申请签证和停留居留证件申请资料及事由要求真实、合法,并要求核实电子数据信息,管理机关还可以采取“查验手机”的方式进行核实。如果现地外资企业邀请外籍员工、高管或客户来访的邀请函件及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仅可以拒绝入境或限制入境,还可就对制作虚假材料的企业及其主管负责人员等进行处罚。(《规定》第3条、11条)
2、实施限制出入境政策,加强惩戒措施 (《规定》第4・5条)
(1)有下述①②情形的,可能被限制1-5年不准入境
① 外籍人员在申请办理中国签证或口岸入境时提供虚假材料和陈述的;
② 外籍人员因骗取出入境证件、非法出入境受到行政处罚的,或者因为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③ 被列入政府当局的反制清单、不可靠实体清单、恶意实体清单或被采取反制和限制措施,需要采取不签发出入境证件或者不准入境限制措施的,不准入境,且没有时间限制。
(2) 有下述④⑤情形的,可能被限制1-5年不准出境。
④ 中国公民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或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⑤ 中国公民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人员的;
⑥ 中国公民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等规定,可能危害国家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的。该种情形未设置限制出境的时间期限。
实务中,对于有上述情形的人员的处罚,移民管理机构、签证机关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商务等主管部门具有自由裁量权。
3、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将全面实施“备案”制度
(1)新建立了出入境中介备案管理制度,所有从事出入境政策咨询、签证代办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及人员必须向移民管理机构备案。(《规定》第7条、第8条)
(2)新设立的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自设立之日起15内向所在地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3)新规实施前存在的中介机构,在新规实施之日起90日内必须办理备案手续。
(4)禁止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出入境中介服务;企业须通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完成备案的机构办理出入境及居留证件。
4、企业及个人的留意点
(1)外籍员工在华期间的住宿登记(24小时内)、居留证件变更(10日内)以及严禁非法就业等日常合规要求依然必须严格执行。违规不仅面临高额罚款,还可能被遣送出境并限制再次入境。
(2)企业在为外籍员工或客户出具邀请函、在职证明、资金证明等材资料时,需真实・可信。并且,需保存相关资料,以备移民管理机构调查监督。
(3)对于涉及核心技术、两用物项、关键数据需要跨境转移的企业,尽可能提前实施出口管制和技术的合规评估和审查,确保核心人员的跨境流动符合政府当局的产业安全规定,避免因违规被限制出境,甚至是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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