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电视剧《重器》热播,剧中李乡、袁亦方、陈一众几位刑辩律师的形象,让不少同行心里动了一下。
不是因为剧拍得有多好,而是因为终于有一部戏,把刑辩律师写成了正面角色——不是走形式的工具人,不是钻空子的讼棍,而是真为当事人利益敢扛、敢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
放在以前,这几乎不可想象。
过去的影视剧中,律师形象大多偏负面,刑辩律师更是常常被塑造成"为坏人说话的人"。社会上也有不少人觉得,刑辩律师就是麻烦制造者——没有律师,案件走得又快又顺,一点问题都没有。最好所有被告人都用法律援助律师,走走过场就完了。
这种舆论环境下,很多律师不愿意碰刑事案件,遇到疑难复杂的案子更是避之不及。刑辩像个烫手的山芋,能扔多远扔多远。
所以《重器》的出现,加上近期《律师法》的修改,确实释放了一些信号。让人隐约觉得,刑辩律师的执业环境,可能正在发生一些变化。辩护权利也许会得到更多保障,律师施展拳脚的空间也许会更大一些。
但我更愿意把它称作"几个值得关注的积极信号",而不是"刑辩的春天来了"。
因为一部剧、一次修法,离真正的行业春天还有很长的距离。春天不是喊出来的,是一个个案子里实打实的权利保障堆出来的:会见难有没有真的缓解?取证权有没有实质改善?辩护人意见被采纳的比例有没有提升?死磕律师的生存空间有没有真的变大?
这些问题,剧回答不了,修法本身也回答不了,得靠一个个同行在实务中去碰、去争、去一点点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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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在意律师权利保障?说到底,律师权利不是给律师的福利,它的终极目的,是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
有人会问:那些人都是十恶不赦的,为什么还要保护他们的权利?为什么还要让律师帮他们辩护?
事情没这么简单。任何一个人在被定罪之前,都有可能是无辜的。即便已经判了,冤假错案也从来不是传说。
律师权利得到保障,至少有两个作用:一是让可能被冤枉的人多一条出路,多一分沉冤昭雪的机会;二是让真正犯罪的人在程序保障下受到惩罚,输得心服口服。
一个是防错,一个是立信。两者都是法治的底线。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这些做刑辩的,更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一点点空间。权利保障了,不是让我们去投机取巧,更不是让我们用卑劣手段赢官司。靠歪门邪道赢来的案子,赢了也不踏实。
真正的成就感,来自反复研究卷宗、检索法条和案例、靠专业能力找到突破口,最终拿到无罪判决,或者把刑期大幅降下来。那种踏实感,是任何投机都换不来的。
行业环境的改善,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事。外部环境松一点,我们自己就得更硬一点——专业上硬,底线也硬。只有这样,正面形象才立得住,好不容易打开的那点空间,才不会又收回去。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市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亳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药都刑辩·圆桌派
#皖北地区最厉害的刑事律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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