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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阜阳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校服定制采购 致全市中小学家长及学生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校服定制采购管理工作,保障您的切身权益,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现将我市关于校服定制采购相关政策告知大家。
根据《中小学校服管理十条》(教基司函〔2026〕26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和《阜阳市教育局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阜阳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阜教事务〔2024〕2号)相关规定,校服采购坚持“安全、实用、节俭、自愿”原则,严格选购程序、标准,科学设计、使用校服,保障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
我市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有严格规范的流程。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双自愿”原则,严禁任何学校、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家长有权选择不买校服。校服选用组织(其中学生及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自主决策、民主协商,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权利。由学校与校服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签。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校服质量保障实行“双送检”制度,所需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校服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校服调换服务,解决尺码不符或质量问题。
校服选用采购每三年一个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即在小学1年级、4年级、初一年级、高一年级可以购买校服)。充分考虑实际需要和学生及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控制征订数量,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校服收费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由学校统一代收校服费用并进行核算与管理,所代收校服费由学校按规定全部转交供应商,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或减免校服费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益捐助校服。
校服采购信息接受家长全过程监督,关键环节均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公开公示,同步接受社会监督。家长可通过满意度调查直接反馈校服质量、供货服务等相关问题。
市教育局将持续细化校服采购全流程管理,严守质量关、价格关、廉洁关,以公开、规范、惠民的务实举措,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衷心感谢全市广大家长、同学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与监督!
阜阳市教育局
2026年9月1日
来源:阜阳市教育局
编辑:王东强
审核:张凯培 吕艳萍
监制:余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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