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中学、实验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前进路(工农路至东园路段)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校段限制速度、禁止掉头、禁止鸣号
禁止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30km/h;禁止机动车掉头;禁止鸣号。(注:护栏,学校段补齐中分护栏。)
二、限时单向行驶
除寒暑假、法定假日外,11:30-12:00 16:00-18:00,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行驶,禁止机动车(公交车、摩托车除外)由东向西行驶。
三、学校段限时停车
11:00-12:00、16:00-18:00、20:30-21:30,允许接送学生车辆单排顺序停放。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人注意观察交通信号指示,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6年9月7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仪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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