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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朋友咨询:
听说公积金可以用来交物业费
是真的吗?
是的!
德州2026年6月22日起实施公积金新政策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一起来看办理条件和注意事项!
申请要满足这些条件
1.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其他提取限制条件;
2.仅限本人家庭自住产权住房;一个家庭一年仅可选择一套住房办理,多套房不能重复享受额度;
3.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1次,夫妻双方家庭合计最高提取2000元。
❗重要提醒❗
属于定额提取,不需要提供物业费发票;
当年没有提取、或者提取不足2000元,剩余额度不作结转,第二年直接清零作废,不能攒到下一年用;
资金提取到本人银行卡,由个人自行缴纳物业费。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
材料信息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核验的,不用提交纸质原件。
办理渠道
线上:“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办理
线下: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积金窗口
⚠️特别提示:当全市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0%时,该提取业务会暂缓受理,个贷率回落之后恢复办理。
咨询电话:0534-5321800、0534-5661091
赶紧转发给身边缴存公积金的朋友吧!
▌ 本文来源: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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