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郝彦飞)近日,阳泉市郊区法院通过调解审结一起典型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以温情化解矛盾,以柔性司法化解内心隔阂,最终双方当事人均主动申请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与被告系某小区一楼二十多年的邻居。被告在其窗户外的公共区域搭建临时杂货棚存放杂物,但该杂货棚阻挡了原告地下室唯一的采光及出风口,导致原告地下室潮湿,无法存放物品,同时有安全隐患。事发后,原告多次上门沟通,村委会工作人员也多次介入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被告认为自家在窗户外搭建杂货棚对原告没有影响,原告则坚持被告的违建行为侵害了自身采光、通风等合法权益,双方矛盾持续激化,最终原告一纸诉状将邻居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拆除杂货棚,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庭审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过往多年积攒的琐碎矛盾爆发,对立情绪十分严重,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现场查看被告杂货棚位置以及原告地下室状况,主动协调村委会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但考虑到双方年龄均较大,容易产生激动情绪,承办法官联系到二人的子女,耐心讲法理、讲道理、讲情理,请子女们协助做好双方老人的思想工作。
最终经过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平复,被告答应拆除杂货棚,恢复原状,原告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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