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咸阳一名男子身穿印有“小警察”字样的衣服,骑着电动车播放警笛声,还径直路过公安局门口。相关视频在网络流传后,引发关注。
网传视频画面显示,该男子骑着一辆挂“陕D”车牌的电动车,车上装有音响设备,骑行至咸阳市公安局门前时,设备正循环播放警笛声。其身穿的服装上,“小警察”字样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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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已介入调查
9月2日上午,咸阳交警回应称,已于1日关注到该情况。涉事路段位于咸阳市玉泉路,目前该线索已移交秦都大队处理。交警正根据车辆号牌和行驶轨迹寻找车主,后续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法律明确禁止仿冒警用装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应按规定喷涂标志、安装警报器,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或使用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标志灯具。
同时,《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指出,穿着与警服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目前,该男子的具体处理结果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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