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2日讯 吉林省财政厅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32号),对综合楼第三研讨室建设项目作出处理决定。
一、项目名称:综合楼第三研讨室建设(JLSZC20260054501)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慎尔网络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巴克什营镇巴克什营村49号
被投诉人1:吉林财经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3699号
被投诉人2: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7:投诉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部分参数设置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八)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2、3部分成立,投诉事项1‑4‑7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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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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