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提到侨务工作,我们常见的联想是联系海外华侨呀、接待访问团呀、举办联谊活动等工作,抑或在传统节日走访慰问。不可否认,这些确实属于侨务工作,但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侨务工作范围涉及海外,也涉及国内;既要凝聚人心、联络感情,也要
落实政策、维护权益;既有面向侨界代表人士的工作,也有落在普通归侨侨眷身上的日常服务。
要了解侨务工作,我们先需要回答四个问题:这里的“侨”究竟指谁,侨务工作由哪个部门来做,基层的侨务有哪些,为什么不能把这项工作简单理解为联络和慰问。
01 “侨”从不是一个模糊的统称
我们讨论侨务,首先是把几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分清楚。
先说华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这里“定居”还有具体标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发布的《涉侨法律政策指南(2026年版)》指出,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后,还要符合一定的实际居留时间;没有取得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的,也可能因连续多年合法居留并达到相应时长而被视为华侨。这里要注意,中国公民出国留学期间,或者因公务出国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所以,一个人在国外生活,并不意味着他自然取得了华侨身份。
再说外籍华人,按照指南,外籍华人包括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以及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区别一个人的身份关键看国籍:华侨是中国公民,外籍华人是外国公民。所以,侨务工作实际办理具体事项时,还要依据相关规定确认身份,不能只靠称呼和直觉作判断。
还有归侨身份,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延伸下去就是侨眷身份,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我国法律对侨眷范围有明确规定,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区分这些身份概念并非咬文嚼字。国籍、定居状态和亲属关系不同,对应的权利义务、身份认定和具体政策也会不同。这些身份概念一旦混用,后面的很多侨务政策解释和具体工作就容易出错。
所以,国内有归侨侨眷,国外有华侨,实际工作也会难免联系服务外籍华人及有关社团。身份概念越多样,侨务工作越需要守住不同身份的政策边界。
02 侨务工作从不是单个部门的事
让我们再聊第二个容易混淆的问题,平时是谁在做侨务工作。
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并入中央统战部,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所以,经18年改革后,由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承担管理侨务行政事务、拟订侨务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等职责。
18年那次改革中,国务院侨办承担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中国侨联。侨联主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作用,并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所以侨办和侨联不能混为一谈,两个部门的工作对象和部分工作内容存在交集,也需要协同,但职责来源和工作方式并不相同。
随后,根据2023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介绍,地方各级侨办参照中央机构改革模式,并入同级党委统战部,统筹开展侨务工作。现实中,各地机构名称、人员配置和职责分工可能不同,所以不能用某个地区的组织架构套用全国理解。
侨务工作本身难免经常跨部门。比如,华侨回国定居会涉及侨务部门、驻外使领馆和公安机关;归侨侨眷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法律服务,又可能涉及教育、人社、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常常承担政策解释、统筹协调和联系服务,具体业务仍要由相应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办理。我国“大侨务工作格局”强调的是统筹协同,绝非把所有涉侨事项集中到一个部门。
03 基层平时在做什么侨务工作?
到了县区、街道和社区,许多大大小小的侨务工作分布在人员联系、政策咨询、诉求协调和日常服务里,可以大概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了解侨情
做好侨务工作首先要知道服务对象在哪里、有什么变化、面临什么实际问题。这里的“侨情”不只是人员数量变化,还包括归侨侨眷的生活状况、侨界代表人士和专业人才情况,以及涉侨企业、社团的实际现实需求。如果基础信息不清,那么很多涉侨的政策宣传和资源对接就容易失去方向。
第二类是联系和服务
上面说的日常走访、慰问、座谈和联谊确实属于这一类,基层有效的联系还要包括听取诉求、解释政策、发现困难,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帮助对接解决。对于华侨、外籍华人可能咨询家乡信息、身份事项、投资创业和子女教育等,而国内归侨侨眷面对的问题,则可能发生在就业、养老、医疗、住房、财产等日常生活中。
第三类是权益保护和政策落实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涉及政治、就业、社会保障、出入境等多方面权益。每个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各级侨联则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政策到了基层,可能表现为侨法宣传、政策咨询、诉求受理、法律服务转介、困难归侨侨眷关爱,以及协助准备身份确认等事项所需材料。
POLICY NOTE
“三侨生”政策就是一个例子。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简称“三侨生”。现行指南明确指出,“三侨生”参加中考、高考可按当地有关规定享受照顾。但它不能被简单理解为全国统一的固定加分分值,具体适用范围、方式和具体标准应以当地当年有效规定为准。
第四类是发挥侨界优势
要知道侨胞与住在国社会、专业领域和市场资源有着广泛联系。根据当地侨情、发展需要和职责分工,有关部门可能参与文化交流、人才联络、创新创业服务和侨资对接,但侨资侨智只是侨务资源的一部分,为侨服务、维护侨益本身就是工作目的,不能只有需要项目和资金时才想到侨胞。
不同地区的侨情差异很大。传统侨乡、沿海开放地区、大城市和普通内陆县区,服务对象的数量、结构和需求有很大差异,侨情较少的地方,重点工作可能是摸清底数、落实政策和做好个别服务,侨情集中的地方,则可能需要更完整的公共服务、权益保护和交流平台。
04 侨务工作三个常见误解错在哪里
理解了对象、体制和基层工作内容,我们再回头看几个常见误解,解释起来就容易多了。
误解一:“侨务只管海外”
这里忽略了国内归侨侨眷。现行政策明确要求统筹国内侨务和国外侨务,权益保护法的大量内容直接指向国内归侨侨眷的生活和权利。
误解二:“侨务工作主要是搞联谊”
这是错误的把工作手段当成了这件工作本身。联谊活动可以增进联系、了解需求,活动之后有没有持续联系,发现的问题有没有进入协调解决程序,政策有没有落实到人,这些才是决定这项工作是否开展的切实有效。
误解三:“本地侨界人数不多,平时没什么可做”
人数多少可不等同于工作轻重。侨务对象可能分散,事项发生频率未必高,但一旦涉及国籍、居留、出入境、跨境财产或教育升学,政策性和协同性往往较强。如果基础信息不清、平时联系不足,遇到问题时就容易反复核实,增加沟通成本。
从侨务工作看干部的政务能力
政策科普的最后,不妨回到普通干部熟悉的工作范畴。
政策能力
做好侨务工作,首先要有政策能力。身份概念、办理条件和地方规定政策做好相互衔接,单凭印象回答很容易工作出差错。
群众工作能力
其次是群众工作能力,要知道侨务联系的不只是代表人士,也包括有具体困难和现实诉求的普通归侨侨眷,这就要求联系不能只停留在活动场面,还要能够听懂问题、解释政策、建立信任,这些对一个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可是一个考验。
涉外意识
再次是涉外意识,侨务对象和事项极有可能跨越不同国家和法律环境,所以干部对于信息处理和对外联系都需要更加审慎。
协调能力
最后是协调能力。很多涉侨问题没有一个部门能够从头办到尾,知道谁负责、如何转办、跟进,往往比粗暴答复一句“不归我管”更重要。
侨务工作的日常形态或许不显眼,但它并不空泛。各部门做好侨务工作,要把对象认准,把政策说清,把该协调的事项协调到位,把应当维护的权益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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