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字里带“香港”和“大药房”的网店,卖的东西既不是药,跟香港也没关系。这个认知反差,在2026年8月31日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一纸通报彻底揭开。
通报认定,名为“透骨膏”的产品实为日用品而非药品,但相关店铺在直播中宣称其有缓解疼痛等功效,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多部门联合行动随即展开,京东、拼多多、小红书、抖音、快手等平台共下架无有效商标注册证及香港品牌授权的店铺35家、违规商品链接3318个、违规广告3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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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货正品”标签下的普通日用品
这并非监管部门第一次注意到这个乱象。南方周末记者早在2025年3月就刊发过先行报道,披露了涉事企业的真实面目。发货方为江西樟树市的赣益坊公司,部分产品由和美药业生产,产品多为消字号抑菌液、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或日用品,却披着“港货正品”的外衣在直播间里被吹得天花乱坠。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此前也指出过这类套路:部分内地企业以低成本在香港注册公司和商标,再利用“香港品牌”标签提升业绩。消费者冲着“香港大药房”的名头下单,收到的却是产自内地的普通日用品。
隐蔽性强,利益链条待斩断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从法律角度解读了这起案件。他认为,此类行为利用互联网平台、借中医药名义实施违规营销宣传,存在隐蔽性强、影响范围广等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影响中医药行业声誉,应斩断其背后相关利益链条。
孟博同时提醒,电商平台须落实审核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审核,发现违法情形需采取处置措施并报告主管部门。对于消费者而言,他建议理性消费,对商家在广告宣传中的夸张表述要审慎对待,证据是维权的关键。
监管加码:协同联动机制将常态化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通报中强调,将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协同联动机制,持续加大查处力度。这意味着,针对这类借中医药名义进行违规营销的行为,监管不会止步于这一次集中下架。
从2025年3月南方周末的先行报道,到2026年8月31日的官方通报,这条追踪线走了一年半。35家店铺、3318个商品链接被清理,给所有打着“香港”旗号卖普通日用品的商家提了个醒:名字可以蹭,监管不会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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