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于2026年8月28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我国耕地保护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全文共8章72条,把"保数量、提质量、护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上升为国家法治刚性约束,也和每一位承包户、种粮人息息相关。
一、严守耕地红线
法律明确,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省级政府对辖区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功能稳定负总责,耕地保护首次以法律形式写入"党政同责",并衔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占补平衡实行"以补定占",补充耕地必须与占用耕地数量相当、质量相当,不得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整补散;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二、不能踩的禁区
承包地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法律划出清楚边界:
不得在耕地上随意建房、建"大棚房"、挖鱼塘、种树造林;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保粮食,不得随意改种果树苗木或挖塘养殖;
不得损毁土壤、倾倒废弃物污染耕地;
土地流转后,受让方同样不得擅自改变耕地用途。
违者不仅要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还可能被处耕地开垦费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非法占地建房的可被责令拆除、查封现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律帮农民"兜底"
新法不是只讲管束,也明确保障农业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一,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大、粮食产量和商品率高的地区,以及对承担保护任务的村集体、农户,给予补偿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二,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盐碱地治理、黑土地保护都有国家投入机制,禁止截留挪用建设资金。
三,承包地连续弃耕抛荒两年以上的,发包方告知并公告后可组织代耕代种;流转后经营者抛荒两年的,承包方不解除合同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流转合同——既防土地闲置,也保农户承包权。
四,村民有权监督本村耕地利用,发现乱占、污染可依规反映;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逐步完善,地力下降、土壤污染有渠道申诉。
四、京坤总结与提醒
土地是农民最大的家底。2027年起,种地这件事会变成:合法承包权受保护,正常种粮种菜不受限;但耕地优先保粮食,不能乱改用途,抛荒两年会被代耕,护地种粮还能拿补偿。懂法不是添麻烦,而是让自家的"一亩三分地"既能稳住饭碗,也能拿到政策红利。
这部全新的法律从制度上把亿万农民的承包地、国家的饭碗田一起守了起来——地不乱占、土不乱污、力不白费,土地才会把丰收还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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