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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黄埔同学郑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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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中央警校荐任教官郑纲
宁海黄埔同学,因李士珍之故,多有从警从教之经历。
从黄埔到警校,他们在近代警政革新中扮演了开创性的角色,为夺取抗战胜利和维护国家主权作出了贡献。
郑纲,别号野渡,浙江宁海县高枧人(现属于三门县),民前六年(1906年)九月出生,中央陆军军官学校(黄埔军校)第五期政治科毕业。
曾在国民革命军军官团(1928年)、第五战区作战人员训练班第二期学习;
1929年2月,任浙江保安队4团1连中尉排长,所支俸额60元(注:应按月计);
1930年10月,任浙江保安队4团1连上尉连长,所支俸额80元;
1934年3月,任陆军第6师36团少校营长,所支俸额135元;
1936年4月,任上海市警察局督察兼训委会干事,所支俸额100元;
1936年8月,任中央警官学校队长、大队附,所支俸额120元;
1938年5月,任壮丁大队长,所支俸额140元;
1938年9月,任第一补训处第一团中校副团长,所支俸额185元;
1940年4月,任陆军暂51师第一团上校团长,所支俸额240元,铨(二)字3978号;
1942年8月,任陆军暂51师上校附员,所支俸额240元;
1943年12月,中央警官学校荐任教官,掌管学生军训计划之实施及进度之考核等事项。抗战后期,任过中央警校警政讲习班队长、学生总队总队附等职。
在中央警校之评语中,郑纲性行精明强干,体格强健。
按《非常时期公务员任用补充办法》第二条,1944年7月中央警官学校对郑纲拟任教官送内政部审查,拟叙级俸:荐任八级支俸260元。1945年5月8日,据《国民政府公报》,经行政院呈,将郑纲以中央警官学校教官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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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1月23日,据《总统府公报》,因郑纲请辞,免去中央警校试用教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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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据“昨夜无风”公众号文章《从将军到方丈,清定上师的传奇人生》记载:
三门高枧郑全山、郑育英、郑高领(即郑纲)、郑祖英(后改名郑榭)四人为金兰结拜兄弟。郑全山即为后来的清定上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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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结伴报考黄埔军校,其中,郑全山、郑育英、郑高领(郑纲)考入黄埔五期,郑祖英落榜。
落榜后郑祖英返回家乡并秘密加入共产党,在亭旁起义失败后改名郑榭,考入军需学校,最后到中央警校担任总务处副处长。
郑育英亦在中央警校任过训练处处长,其兄长郑高设曾为中共高枧支部书记。
另有一位郑姓兄弟,郑济时,亦毕业于黄埔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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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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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盖苍小子
编辑:天姥老人
审核:水东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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