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
今天,《人民法院报》以《辽宁:打造 “路上枫桥” 一体化解决道交纠纷》为题,整版报道辽宁法院探索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解纷的实践成效。文中重点介绍了大连法院经过14 年的探索,持续扩大多元解纷 “朋友圈”,推进道交纠纷源头治理的工作经验以及营口法院创新推出“集中管辖﹢集成解纷”工作模式,实现道交纠纷一站式高效化解。现将报道予以转发。
![]()
![]()
▲《人民法院报》2026年9月7日第7版
交通事故发生后,因理赔问题,当事人往往要在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和法院之间来回奔波。如今,在辽宁省大连市和营口市,这样的“烦心事”已经成为历史——全省首家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在大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挂牌运行,公安交管部门、法院、保险行业协会等在此合署办公;营口市则创新推出“集中管辖﹢集成解纷”工作模式。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辽宁省公安厅联合召开现场推进会,将这两地的成熟经验向全省推广,共同打造“路上枫桥”道交一体化解纷品牌,让群众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
![]()
▲辽宁高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召开辽宁“路上枫桥”道交一体化解纷品牌建设现场推进会。 徐世铭 摄
![]()
2026年8月10日,天气闷热,出租车司机张大哥的心情也不爽:“我被追尾了,修车6天,‘班儿费’(营运损失)一分不能少!”
被告却并不认同张大哥的观点:“事故没那么严重,咋就要修6天?还在4S店修,明年保险上浮谁出钱?侧面掉漆也不是这次追尾造成的,凭啥还一起修!”
这是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泉水人民法庭庭长赵一铭当天要开庭审理的第二件案子。“开庭前还要争取调解,这个官司非要打的话,时间成本、鉴定成本都比较高,对当事人来说不划算。”赵一铭说。
一个小时,几番沟通,通过展示类似判例、充分释法明理,赵一铭用专业和真诚,融化了双方“一打到底”的坚冰,赢得了他们的信任。被告当场赔付运营损失1700元,原告张大哥当场撤诉,神清气爽地走出法庭。
2026年1月至今,泉水法庭调解率达80.14%,这份成绩,来自泉水法庭14年来的不懈追求和经验沉淀。
![]()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泉水法庭开庭审理一起道交纠纷案件。 曹旭 摄
交通枢纽的“难”,人民群众的“盼”
甘井子区位于大连市主城区西北部,周水子国际机场、大连湾港客运滚装码头以及大连北站、沈海高速出口均汇聚于此,是大连市对外交通、贸易、物流的重要交通枢纽。
然而,交通枢纽也有自己的难处,交通事故多发便是其中之一。数据显示,甘井子区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约占大连市内五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量的一半,其中简易事故量占比70%左右。
这些事故中,大部分由公安交管部门在前端化解,其他化解不成的则进入诉讼程序,但这数量也不少。
“最多时,案件量超过1800件。”从2008年10月开始,泉水法庭法官刘范平便开始审理道交案件,全程见证了泉水法庭道交专业化审判的从无到有。他告诉记者:“传统模式下办理案件,当事人面临两个难题,一个是鉴定时间会拖长审理周期,另一个是要在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和法院之间来回跑。”
一次性实质解纷,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深深期盼。
2012年,甘井子区法院在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甘井子大队率先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审判点让老百姓少跑了不少路。”刘范平回忆道,“从大队到法院,打车就得35块钱,这不就给老百姓省下了!”
巡回审判的“点”,多元解纷的“圈”
从这个“点”开始,14年过去了,甘井子区法院先后历经三届党组、泉水法庭先后4名庭长到任,每个人一笔接着一笔画,将一个“点”画成了一个“圈”。
采访中,赵一铭给记者展示了一个厚厚的文件夹,里边装着法庭办案时常用的文件依据。每一份文件上都贴着标签,密密麻麻的,最早的文件可以追溯到2015年,这些标签生动诉说着人民法院和公安交管部门共同探索道交纠纷最优解的历程。
![]()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与大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召开道交一体化解纷联席会。 曹旭 摄
2017年,甘井子区法院在甘井子区交警大队设立道交纠纷诉调对接中心;2018年,引入甘井子区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解纷力量;2021年,在凌水人民法庭(现泉水法庭)探索道交案件专业化审判;2025年11月,与大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共同成立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
在赵一铭看来,泉水法庭的发展过程就是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的过程。“多元解纷‘朋友圈’不仅范围更大,而且更为立体。”横向看,法庭与公安交管、人民调解、保险理赔等部门资源得以共享,为当事人一站式解纷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纵向看,沟通协调、指导调解、诉调对接等制度通道高效畅通,“调判差”逐渐缩小,“预期值”更加理性,理赔效率逐渐提升,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更加切实。
由此,实现了让群众“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
齐心协力的“合”,步调一致的“进”
2026年7月,在泉水法庭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被告对事故责任认定存在疑问。依托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承办法官直接与办案交警沟通。在详细了解事故细节后,法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赔偿款项。
“我们在一起办公,当事人听到法官的分析,更能接受调解方案,大量矛盾纠纷就在前端化解了。”大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事故大队重案中队副中队长陈其浍说。
案件信息的高效流转,成为推动道交纠纷高效化解的“金钥匙”。赵一铭介绍,道交案件由法院专业审判团队联动公安交管、保险等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办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已经由之前的3到6个月,缩短至40天以内。
在此基础上,探索还在继续。
在处置一些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交通事故时,需要形成更大合力。2025年4月,大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在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大队增设重案中队,提级办理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大连高新区、旅顺口区和高速公路亡人交通事故。
为统一裁判尺度,2026年6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甘井子区法院泉水法庭集中管辖上述6个城区和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
甘井子区法院副院长周峻纬介绍,同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刑事案件由同一审判团队办理,更有利于做到“类案同判、类案同调、类案同赔”,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甘井子区的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经验——这棵生长了14年的“大树”,如今早已枝繁叶茂、生机盎然,辽宁高院以“路上枫桥”品牌创建为抓手,把它的新枝引向全省14市,在辽沈大地处处长出绿荫,让每一名遭遇道交纠纷的“张大哥”,在燥热奔波之后都能遇见一片舒心清凉。
![]()
2025年1月开始,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法官宫剑就很少在院本部开庭了。不是没有案子,而是开庭的地方变了。
在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的二楼,专门设有一间审判法庭。一年多来,宫剑在这里化解了近800件道交纠纷。
数据显示,2025年营口市主城区道交纠纷调撤率从2024年的24.6%提升至76.8%,上诉率从32.5%下降至2.2%。
2026年1月至7月,两项数据再次趋优:调撤率82%、上诉率1.1%。
数字升降的背后,是营口市两级法院聚焦群众需求,以“小切口”深化改革创新的生动实践。
![]()
▲营口市站前区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道交纠纷案。 崔文竞 摄
集中管辖:一把尺子量短长
营口市是一座海滨城市,路港相连的地理环境,对当地法院特别是3个主城区(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基层法院化解道交纠纷提出更高要求。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梳理近5年道交纠纷审判数据发现,在传统的分散管辖模式下,3个主城区基层法院各管一片,不仅存在裁判尺度不统一、部门协同效率低等问题,更让群众陷入“多头跑、反复跑”的困境。
“以前上诉率确实相对较高,反映出群众对统一裁判尺度的热切期盼。”营口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长王娣告诉记者,道交纠纷的特点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具备集中管辖的基础。
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经辽宁高院批准,营口中院将3个主城区第一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全部集中由站前区法院受理,同时选派专业化审判团队入驻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
对此,营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继林表示:“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判让化解道交纠纷变成‘同一把尺子量长短、同一张嘴释法说理’,避免了人民群众因‘类案不同判’引发的上诉、再审。”
数据显示,营口市区道交纠纷从改革之前平均审理67天降至如今的48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就在一个又一个道交纠纷的高效化解中不断提升。
2026年6月25日,宫剑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撞坏路灯引发的纠纷案件,原告某市政公司要求被告大货车车主和某保险公司赔偿3万元左右,经调解,原告将诉请金额降低至1.4万元,但还是远超被告的心理预期。
“这起案件的事实比较清楚,责任认定也没有争议,只是在赔偿金额上有分歧。”庭审结束后,宫剑告诉记者,主要是算清两笔账,释明鉴定费,测算经济成本;展示类案判决,预测裁判结果风险,大多数当事人都会选择和解。
果不其然,庭后,宫剑向该保险公司出示了类案调解书,7月1日,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某保险公司同意赔付原告1.4万元的经济损失。
集成解纷:一条走廊连民心
2026年4月,70多岁的张大妈来到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讨说法”。
不久前,张大妈被一辆机动车撞倒,入院治疗一周后康复出院。“我想要3万元赔偿,对方就是不给。”
在中心二楼的调解室里,交警苦口婆心和他们解释责任分配与赔偿标准,算来算去,赔偿金额确实到不了3万元。
“要是您还不信,我们去找法官再给算算账。”调解室对门就是法官办公室,负责调解的交警敲门找到了宫剑。
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笔又一笔,宫剑算得认真仔细。帮张大妈理清了心理账,矛盾也顺利解决了,老人家不必再跑一趟法院。
![]()
▲营口市站前区法院法官在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崔文竞 摄
在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一楼,事故认定、保险理赔、多元调解、立案登记等窗口依次排开,当事人走进一扇门,就能完成从事故认定、保险理赔、多元调解、立案登记、参加庭审到领取文书等全部流程。
公安搭台——依托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统一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为“一站式服务”提供平台支撑。
司法赋能——审判团队全流程提供法律意见,阐明赔偿标准,帮助当事人建立合理预期,提高行政调解成功率。
多元联动——与入驻中心的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会商,法官现场指导调解员处理复杂案件。
及时理赔——联合保险行业协会建立沟通机制,督促保险公司统一理赔计算标准,提高理赔效率。
对此,宫剑说:“我们在一起办公,能为老百姓集成解纷,不必为一个事儿去几个地方来回折腾。”
集智向优:一揽子举措提质
长期以来,涉出租车停运损失道交纠纷认定标准模糊、个体差异大,是道交审判中“定分不易、止争尤难”的硬骨头。
站前区法院适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依托主城区道交案件“集中管辖﹢集成解纷”改革,以“一案”精审促进90余件涉出租车停运损失道交纠纷高效化解。在这一过程中,站前区法院探索出停运损失精细化认定“三步工作法”,实现停运损失裁判尺度统一:
第一步,法院调取事故前6个月各平台流水,多源数据交叉核验,确定日营运收入基准,以客观数据替代主观陈述。
第二步,以维修结账单等客观证据为主,比对事故后各平台收款变化,精细认定合理停运时长,防止虚报。
第三步,针对现金收入难以查证但客观存在的情况,确立“现金收入不叠加、营运成本不再扣减”的双向抵补规则,解决事实认定与证据缺失难题。
最后,通过表格式裁判文书,站前区法院使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赔偿项目、法律依据在当事人面前一目了然。“一个案子判好了,司机师傅就都能清楚这类案件的处理标准,大家都服气,整体效率就提升了。”宫剑告诉记者。
此外,站前区法院改变“起诉后再鉴定”的常规办案模式,诉前鉴定意见可直接作为调解方案参考或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大幅缩短审理周期。
道交纠纷件件连着民生、关系平安。“大连、营口两地‘一体化’解纷,把调解、立案、审理、裁判、履行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以裁判标准引导调解,以专业审判支撑解纷,以质效提升促进案结事了。”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工业大学副校长周大勇对辽宁法院打造“路上枫桥”的努力表示认可。
来源:人民法院报
审核丨黄艳辉
记者丨 严怡娜
制作丨李 雪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