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侵权这件事,再也不能当作一本无成本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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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7 日,最高法发布针对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不少人第一眼会觉得,这是一份距离日常生活很远的司法文件,可实际上,它和每一个经常上网的普通人都息息相关。像 AI 换脸、AI 拟声伪造他人声音、大数据杀熟,还有 AI 复活逝者、网络开盒这类层出不穷的新型侵害行为,终于拿到一套统一可参照的裁判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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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产生错觉,AI 侵权离自己的生活很远,只是网络上的个别案例。换个说法,风险往往就藏在日常的网络行为里。社交平台随手发布的一张生活照片,聊天记录当中留存的几段语音,都有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扒出来当作素材。市面上有不少门槛很低的工具,花很少的代价,短短几分钟,就能够生成一段真假难辨的换脸视频,或是复刻出高度近似的人声。技术作恶的门槛,已经被压得非常低。
我们可以发现,过去普通人遭遇这类 AI 侵权,最棘手的并不是伤害本身,而是整套维权流程处处是阻碍。
很多当事人被侵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完全不知情。换脸伪造的内容大多在小众圈层流转,往往要靠身边朋友转告,自己才得知已经受害。就算察觉到问题,想要找到幕后操作者也十分麻烦,发布内容的账号可以不断更换马甲,普通个人很难顺着网络线索锁定真实行为人。
还有举证这一关,也足够消耗精力。想要证实视频、音频属于 AI 伪造,还要证明对方没有取得本人许可,不少情形下需要专门的技术鉴定,时间、金钱成本都摆在那里。就算下定决心起诉,完整走完诉讼流程也要耗费相当久,等拿到处理结果,侵权内容或许已经大范围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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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顺带补充一点现实情况,不少受害者维权的时候,还会碰到一种很常见的推诿。实施侵权的人会拿 “内容是 AI 生成” 作为借口,试图把全部责任推给算法工具。仿佛只要背后有 AI 参与,人为的侵权行为就可以直接免责。
换个角度看,这份指导意见很大一部分作用,就是把之前大量模糊不清的边界逐一厘清。
未经授权利用 AI 技术做换脸、复刻他人声音,被明确归为人格权侵权,不能再拿算法生成当作逃避责任的理由。针对大数据杀熟,依靠算法对不同用户设置差异化定价,这类行为同样具备追责依据。对于平台该承担怎样的义务,文件也做了区分,不会要求平台承担无限责任,但当权利人提交有效投诉之后,平台需要及时完成删除、屏蔽处置,如果处置滞后,就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简单来说,从前受害者维权缺少明确参照,很多环节只能自己摸索。现在司法层面给出统一标准,相似的案情,各地法院就有了一致的参考,不会再出现判决尺度差距过大的情况。
结合现实来看,这份文件并不是要全盘否定 AI 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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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当中同样兼顾技术创新,把正常的模型训练和主观恶意侵权做了区分。并不是只要使用网络公开照片训练模型就直接判定违法,在合理使用与恶意滥用之间划下界限。不能因为一部分人利用 AI 作恶,就直接否定整个技术赛道。
可以拿厨房刀具来做类比,刀具能够用来日常烹饪,落到别有用心的人手里就会造成伤害。工具本身不存在对错,关键取决于使用者的动机。合规开展模型训练、技术研发应当得到包容,但借助 AI 伪造他人形象、造谣牟利、实施诈骗,就必须受到法律层面的约束。
从目前态势来看,新规正式落地,并不代表所有现存难题会立刻全部消解。
取证、完整留存证据,依旧是普通当事人绕不开的现实门槛。在现有条件下,司法文件提供裁判的依据,但网络黑产链条的治理,依旧需要平台、监管多方协同推进。侵权手段会跟着技术迭代不断翻新,规则与技术之间的博弈,短期大概率难以逆转。
不过有一点已经发生改变,“AI 侵权没有代价” 这种固有认知,已经可以被撕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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