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里,一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中年男人站在被告席上。他叫曹文庄,曾经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长,一个手握全国药品生杀大权的正局级官员。
法槌落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听到判决的那一刻,曹文庄的表情很复杂。也许他想起了自己那篇博士论文——《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及犯罪构成》。一个专门研究受贿罪的法学博士,最终以受贿罪的罪名站在了被告席上。
在官场,秘书是一个特殊的角色。离权力核心近,升迁快,资源多。曹文庄跟在郑筱萸身边多年,从办公室主任到人事司司长,一路顺风顺水。2002年,他坐上了药品注册司司长的位置——这是整个药监局最有实权的部门之一。
曹文庄对外宣称自己出版过好几本学术专著,是个"学者型官员"。他还真的写了一篇博士论文,题目叫《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及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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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庄
更讽刺的是,这篇专门研究受贿罪的论文,曹文庄写得头头是道,从犯罪构成到主客观要件,分析得一套一套的。他甚至还在论文里探讨了如何认定受贿、如何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知道他写这篇论文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用亲身经历来"验证"这些理论。
曹文庄还特别擅长伪装自己的形象。在同事们眼里,曹司长是个"清官"。他每天挤地铁上下班,有时候还骑公共自行车;中午就在单位食堂吃饭,一顿饭几块钱;穿着也很朴素,背个双肩包,看上去跟普通上班族没什么两样。
有人回忆说,曹文庄还喜欢打网球,运动装一穿,看起来就是个热爱生活、积极健康的干部形象。他甚至放出过一句狠话:"要是能把我查出来,中国就没有清官了。"
这话听着是不是很耳熟?很多落马的贪官都说过类似的话。他们不是真的觉得自己清廉,而是觉得自己藏得够深,别人查不出来。曹文庄大概也是这么想的——毕竟,他连博士学历都能造,连自己的论文都研究的是受贿罪怎么认定,他觉得自己比谁都懂怎么规避风险。
但他忘了一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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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根本民生福祉
要理解曹文庄为什么能贪那么多钱,得先说说药品注册司是干什么的。
在中国,一个药品要上市销售,必须先拿到"国药准字"批文。没有这个批文,再好的药也不能卖。而药品注册司,就是负责审批这些批文的核心部门。
这个权力有多大?这么说吧,一个药品批文,背后可能是几亿甚至几十亿的市场。对于医药企业来说,早一天拿到批文,就能早一天占领市场,早一天赚钱。晚一天,可能就被竞争对手抢了先。
正常情况下,药品审批有一套严格的流程,要做临床试验,要提交各种资料,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但如果有人能帮你"加快进度",甚至"降低标准",那价值就太大了。
曹文庄就是那个能"加快进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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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流程
2000年前后,中国医药行业正处于一个特殊的时期。当时国家正在推行"地标升国标"——就是把原来各地方审批的药品标准,统一上升为国家标准。这本是一件规范市场的好事,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成了某些人敛财的工具。
为什么?因为原来地方审批的药品数量巨大,质量参差不齐。要全部重新审核,工作量极大。如果严格按照标准来,很多药都过不了关。这时候,谁能帮企业"过关",谁就能拿到好处。
郑筱萸当局长的时候,擅自降低了审批标准,滥发药品文号。曹文庄作为药品注册司司长,就是这个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两人一个拍板,一个执行,配合得"天衣无缝"。
曹文庄的受贿方式,跟他的为人一样——隐蔽、谨慎。
检方后来查实,曹文庄主要通过两个中间人收钱。一个是吉林某制药公司的老板魏威,另一个是广州白云山科技公司的总经理刘玉辉。这两个人一个在东北,一个在南方,都是医药圈里的"老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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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里全是算计
具体怎么操作呢?比如某家药企想加快某个药品的审批,或者想让一个本来不合格的药品"带病过关",就找到魏威或刘玉辉,递上一笔钱。这两个人再想办法把钱送到曹文庄手上——可能是现金,可能是美元,也可能是通过其他渠道洗白。
从2003年到2005年,短短两年时间里,曹文庄先后多次收受魏威给予的9万美元和110万人民币,又收受刘玉辉给予的40万人民币和2万美元。加起来折合人民币240多万元。
240多万,放在今天可能不算特别多,但在2000年代初,这绝对是一笔巨款。而且这还只是查实的数字,实际金额可能更高。有报道称,曹文庄涉嫌的受贿金额加上来源不明的财产,总计将近600万元。
除了直接收钱,曹文庄还搞了不少"曲线受贿"的花样。比如通过亲友代持房产、通过第三方公司走账等等。他毕竟是"研究过"受贿罪的人,知道哪些证据容易被查到,哪些方式相对安全。
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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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庄和老领导郑晓萸
曹文庄的落马,跟郑筱萸案是绑在一起的。
2005年,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涉嫌受贿被查,药监局系统的反腐大幕由此拉开。郝和平案就像一颗石子投进湖面,涟漪一圈圈扩散,很快就波及到了曹文庄。
2006年1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郊区宽沟召开。曹文庄作为药品注册司司长,当然也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西城区检察院的人以"谈话"的名义找到了他。
一开始,曹文庄还很镇定。他觉得自己藏得够深,证据都处理干净了。面对调查人员,他还摆出一副"学者官员"的姿态,说什么"有些人想借我立功抢位子",言下之意自己是被冤枉的。
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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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沉思
银行流水、房产证、会所消费记录……一项项证据摆到他面前。更关键的是,魏威和刘玉辉这两个中间人都交代了,多份证词相互印证,曹文庄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调查还发现,曹文庄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在调查初期,他就转移了办公室里的赃物,处理了部分赃款。他甚至把家"搬"进了看守所——不是说他真的住进去了,而是说他提前做好了各种准备,打算跟办案人员"打持久战"。
可惜,他那篇博士论文里研究的那些"受贿罪构成要件",在扎实的证据面前,一点用都没有。
2007年5月17日,就在郑筱萸案开庭审理的当天,曹文庄案也被公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罪名是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
一个月后,6月21日,案件正式开庭。法庭上,曹文庄对两项罪名都不承认,极力为自己辩解。但证据确凿,容不得他抵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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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之晚矣
7月6日,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曹文庄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书里用了"社会危害严重"这样的措辞。为什么?因为曹文庄的贪腐,不只是收钱那么简单。他在药品审批上玩忽职守,让一些不合格的药品流入市场,直接威胁到千千万万老百姓的用药安全。
后来的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都跟当时药品审批把关不严有直接关系。那些因为用了假药而受害的患者,他们的痛苦,曹文庄也有一份责任。
曹文庄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8月24日,北京市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年后,也就是2011年,曹文庄的刑期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又过了几年,他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先后多次获得减刑。有报道说,他前前后后减了四次刑,还上缴了115万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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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一个曾经放言"能把我查出来就没有清官"的人,最终还是在监狱里度过了自己的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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