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摸臀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
一句话总结,那就是双方仍然没有达成谅解协议。
说一下被忽略的细节:
4岁男孩的家长,曾经赔偿给这个女子77块钱。
当时我查资料的时候愣住了:这女的被那个小孩摸了一下屁股,难道受伤了?
原来是双方在去派出所做调解的时候,陈姓女子,也就是被摸臀女,情绪极为激动,大口喘气,居然引发了呼吸性碱中毒。
手脚发麻,心慌难受。
于是赶紧打120送到医院做检查,到达医院之后,做完检查,账单是77块钱。
男孩的家长出于协商的角度,居然主动承担了这笔急诊检查的钱,并把钱转给了她。
这一点做的是十分不对!
这算是示弱,证明自己是软弱可欺的,那么陈姓女子自然是死咬着不松手了。
陈姓女子呢?于是顺理成章的要求男孩全家,注意是全家作出书面道歉,而且拍视频道歉,还要做精神损失。
男孩家长提出要求,说可以道歉,但是这个女子也要为抓孩子衣领弄出勒痕这件事向他们道歉。
三次调解全部谈崩,陈姓女子打算去法院起诉。
第2个细节:小孩被勒伤,为什么没人管?
![]()
这是小孩家长提供的照片。
难道这就不属于攻击伤害未成年人吗?
嗯,再说的具体一点,一个成年女性攻击一个4岁的儿童,造成她的颈部有勒痕?
应该不把这个女子做行政拘留吗?
第三:小孩的父母的做法也不对。
既然要保护自己的孩子,那么应该保护到底。
说白了,就不应该道歉!
这小孩是无意之中碰到那个陈姓女子,无意中碰到了,有什么可道歉的?道什么歉呢?
第四:凭什么让人家全家道歉,还要拍视频道歉,还要做出书面道歉?
就因为自己是一个女的,那就更加的高人一等吗?还是怎么着。
第五:舆论一边倒。
舆论一边倒的支持男孩以及男孩的家长。
这是什么原因?
大概就是现在作妖的女性也太多了,尤其是年轻女性。
那真的是,无理绕三分,有理死不松口。
想想武汉大学图书馆所谓性骚扰事件。
这些女子自己把自己当做了贵族了,哪怕你无意之中冒犯到她们,你也得罪加三等才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