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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南通有一起远洋捕捞的典型案件,我就给他们司法机关提出来,你们这种做法,跨区域大规模调用警力,并且没有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办理协作手续,是性质非常严重的一种违法行为。
我跟他们的领导曾经讲过,这要在历朝历代都是要杀头的。他们不相信,当时他们的公安局长叫高山,还是政法委书记。我说你不信,你总有一天信的时候就晚了。我说我现在就开始对你进行控告,10月份的时候高山已经上任到江苏省公安厅的副厅长(公开信息,高山是在南通公安局长任上被查,笔者注),任上被抓,就是我给他告进去的。
他带领400多名警察,未经公安部的批准,跨区域几个省,跨浙江、跨河南到河北、到北京,抓了109名犯罪嫌疑人,也是定的诈骗,二审全案改判。”
据报道,2024年11月12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山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高山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未退赃款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高山利用担任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新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相关人员贿送的财物折合人民币4708万元,其中2663.14万元未实际取得。
近日,朱明勇律师在“美个朋友”诈骗案发表辩护意见时,提到上述案例,希望引起有关方面注意,别让端州“重蹈覆辙”。在朱明勇看来,“美个朋友”诈骗案,与南通远洋捕捞案性质一样。
朱明勇,国内知名刑辩律师,曾代理浙江张氏叔侄再审改判无罪案、河南马廷新故意杀人无罪案等多起全国标志性案件,电影《无罪》主人公原型。在“美个朋友”诈骗案中,其担任被告人曾立豪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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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报案:引发3.2亿诈骗大案
2024年1月26日,一男子向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某派出所报案,称其使用杭州美个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个朋友公司”)旗下的APP时,因消费打赏未能取得女用户联系方式,认为自己遭遇诈骗,报案金额4.9万元。
这年的4月,肇庆市端州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两个月后,美个朋友公司包括财务在内的10余名员工、女主播以及与该公司合作公会(中介公司)的人员被警方带走调查,位于杭州的2300平方米办公场所被查封,公司停摆。
据悉,美个朋友公司创立于2021年,先后开发了多款国内交友类手机APP,至案发已运行两年有余,平台拥有注册男用户约400万人、女用户约25万人。案发时,公司国内业务已经关停,公司已全面转向海外业务。
被起诉的有研发组前端程序员张运政、曾立豪,研发部后端工程师王析理,项目经理罗小军,财务部经理张凤,运营部运营专员柳月,客服满意部客服专员应雪钰,客诉专员张娟,另外还是4名在平台上注册的女主播。
起诉书显示,张运政被指控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旭东(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利益,商议开发相亲交友App进行诈骗,并成立美个朋友公司及子公司群,以公司化运营,由研发部研发APP,市场部投放广告等,吸引男性用户注册APP。为了让女主播顺利实施诈骗,研发部在软件上设置一键搭讪、超级邀请人等功能。美个朋友公司内设研发部、产品部、市场部、商业运营部、客服部、财务部等,诈骗金额共计3.2亿元。被告人张运政、曾立豪等明知袁旭东开发的交友APP是为了骗取被害人财物仍兼职或全职加入美个朋友公司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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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之最:14民警在受案登记表签字
8月24日,该案在广东肇庆市端州区法院开庭庭审。
庭上突发重大变化,第一被告人张运政在开庭前一天认罪认罚。
笔者在庭审中了解到,该案受案登记表显示,受案有14个民警签名。而且,当天接警、当天受案、当天立案。
这操作,超出了一般人的认知范畴。平时去公安机关报案说自己被诈骗了,不是被“你这是经济纠纷,自己去法院解决”搪塞,就是让回去等信。
有辩护人指出,这一现象极为不正常,放眼全国也没有,可谓创下了端州速度,“可能是没人敢担责,所以14个人在一起签字。”
更有意思的是,这份受案登记表,经过辩护人的质证,反而成了对被告有利的证据。
登记表记载,被害人申某某在陈述中明确表示,他下载APP、添加女主播好友的过程中,平台曾提醒"该用户状态异常"。
这就说明,美个朋友公司平台并非刻意设计成诈骗工具,而是对用户可能遇到的风险尽到了提醒义务。
一个主动提示"对方状态异常"的平台,与一个"故意提供诈骗工具、放任犯罪发生"的平台,在主观明知的认定上,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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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个朋友案:是典型的远洋捕捞
朱明勇律师称,经过庭审调查,本案的事实应该说是清楚的,但是本案清楚的这个事实,并不是公诉机关在发表公诉词里面所描述的那个事实,辩护人发现,几乎每一个关键的细节都不是用证据来证明,而是描述出来。
这个描述,也不是根据在案的证据所依托而描述,而是根据自己的口号式的判断得出的结论。
刑事审判,是要靠严密的证据,排除合理的怀疑。
本案的基本事实是:美个朋友公司及其运营的蜜柚交友等APP平台,不是个以诈骗为主要犯罪内容的平台。起诉书指控的3.2亿诈骗的数额,与在卷的证据完全不能够对应。公诉方向法院提供的证据,能够有证据线索的,仅有近20万元的被害人的充值。
但是得出的结论是,本案涉嫌诈骗3.2亿,这中间相差了1600倍。
在案证据能证明哪些事实?个别女聊手,也就是女主播个人,对极个别的客户,在聊天过程当中,虚构了一些事实,隐瞒了一些真相,骗取他们继续充了一些钱。这就是所谓的20万元左右的充值数的来源。各个女聊手都证实,他们的行为不是平台规则的指引,反而是平台规则的禁止。
也就是说,他们的行为,跟平台没有任何的关联。
而本案的被告人曾立豪,他作为平台APP的前端工程师,他的职责在于以技术的手段,通过代码的方式,实现平台页面,是平台页面的一个展示的效果。对于平台整个运营的逻辑和设计的逻辑,以及推广经营的逻辑,他完全不参与、不知晓。所以说,曾立豪既无诈骗的主观明知,也无诈骗的客观行为。
这就是一个极其典型的“远洋捕捞”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要求,对本辖区以外的企业进行立案,要经过地级市公安机关批准。本案由肇庆市公安局批准,或者是指定端州去立案吗?都没有。
“公安部关于异地协作的六个严禁,端州公安每一条都违反,所以本案的立案就是一个不具有正当性的立案。”朱明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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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打淘宝等平台:明年非税收入排名第一
语音聊天平台不是自古以来的,所以给人的感觉好像这是一个新鲜的事物,只不过它的底层逻辑并没有背离基本的商业规则。
本案和商场出租柜台给各个体户在里边去卖菜,不仅是根据柜台面积和位置的大小来收租,还要根据你的销售额10%左右来提成,本质上是不是一个概念?“当我们对一个行为感觉有不好判断的情况下,你找一个最相近的、同样类型的模型做类比的推测,叫类比。我这还不是说叫打比喻,类比是一种逻辑证明的方式。”
如果租了商场柜台的这些商户卖假冒伪劣产品,请问商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吗?商场有没有责任?
朱明勇称,对这样的问题,早有法律判定。平台承担的是相应的民事连带责任,平台就是这个商场,它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如果证据已经证明商场没有主观的意志要求这些客户去给他们卖假货,商场是不承担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淘宝有千家万户,也有很多的假冒伪劣产品在上面销售,拼多多就更不用说了,假冒伪劣的投诉是相当多,大家可以看一个非常重要的平台叫黑猫投诉,你看是拼多多的投诉多,还是蜜柚的投诉多?”朱明勇说,这些网络销售平台当中出现的伪劣产品,如果这些销售的客户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话,那京东的刘强东构成犯罪吗?淘宝的马云构成犯罪吗?拼多多的黄峥构成犯罪吗?“如果按照本案指控的逻辑,他们都构成犯罪,因为平台是你的,平台上的客户是你招来的,钱还要经你手,你还要收提成和佣金。但是他的确销售了伪劣产品,你也的确不知道,甚至你还打假,那跟本案这个蜜柚平台是一模一样的一个模型,这叫经营模型。”
朱明勇在发表辩护意见时说:“所以,如果你要去把美个朋友公司当成诈骗平台来打的话,那你不如去打京东,也不如去打淘宝,哪怕打拼多多也好。我们端州警方需要投入的事情是什么?多招一些警察,到上海去搞拼多多,到杭州去搞淘宝,到北京去搞京东。明年你们端州就可以成为全国百强县里面的第一名,非税收入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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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追问:查封扣押的几百万去哪儿了
据悉,公安机关在办理该案时,查封扣押了几百万。
“我们想问公诉人,公安机关给你们移送这个几百万了吗?这个钱是在你们的账户上,还是在法院的账户上?你们法律监督,你监督的钱呢?我们在法院阶段也没有看到这个钱,你说你不是逐利性执法,是什么?”朱明勇称,涉及到诈骗的、有被害人的财物,不需要等到法院判决,侦查发现了、追回了,就要及时返还被害人,这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明确发文,叫《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对于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要及时返还,“两年多了,你们返还给申辰生了,还是返还给哪一个被害人了?你不是说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经查明了吗,申辰生4.92万,你还了4.92万给他吗?还有那1.8万,你还了吗?没有还,你好意思在法庭上说是依法办案?我印象中公诉人在发表公诉词的时候说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诈骗犯罪,现在我请问你,维护了哪一个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你已经查了几百万,你几万块钱都不还?你何谈公正性?”
朱明勇说:“你把人家几百万拿了到现在,既不还给被害人,又不交给法院,你的正当性何在?你代表国家支持公诉,进行法律监督,国家让你这么来干吗?”
在为期10余天的庭审中,辩护人认为,美个朋友案明显是无罪案件。
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家属希望法院依法查清事实,守住法律底线,作出公证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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