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璁
法治的定分止争,不是靠“一刀切”,而是让不同人的合理需求各得其所。
噪声的分贝数值达标,就理所当然免责吗?近期多地法院适用前不久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处理噪声纠纷,共同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噪声侵权认定,不再“唯分贝论”。
这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在浙江衢州宣判的“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第一案”。该案中,一边是楼下水产商铺相关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转,持续不断的低频嗡嗡声,经由建筑楼板传导日夜侵扰楼上住户,致其睡眠严重受损;另一边是没有检测报告能够证实噪声超标,楼下商户因此辩解“不构成噪声污染”。
对此,法院打破以往“达标即免责”的惯性思维,进一步明确裁判规则——即便噪声监测数值未超国家标准,只要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致使持续性低频噪声超出普通人容忍限度,损害群众居住安宁权益,经营者仍需承担民事责任。
“不超标”不等于“不侵权”。根据生态环境法典,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一个“或者”,结合法典中举证责任等规定,为司法认定打破“唯分贝论”,转向实质损害导向,提供法律依据。这一转变,能够有效破解低频噪声等问题的维权困境,补齐隐性环境权益受损的维权短板,及时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破解噪声扰民,已成为环境治理的必答题。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和单位发布的《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6)》显示,2025年,噪声投诉举报占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投诉量的54.0%,位列各环境污染要素首位。小到楼上孩子跑闹、楼内设备运作低频振动等居住空间里的噪声,大到跳广场舞、飙车“炸街”等公共空间的噪声,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或多或少遇到过类似困扰,噪声治理方面的法治供给,也因此成为社会刚需。
这种法治供给,首先应该是更可触及。当前,尽管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噪声扰民有处罚规定,但一些居民仍面临着取证难、认定难、调解难等问题,现实中噪声维权门槛并不低,以至于有些维权陷入旷日持久的拉锯战,甚至引发激烈冲突。目前各地对此做了一些探索,比如有的从源头着手,柔性引导加强广场舞噪声管控;有的及时介入,细化巡查监管、投诉响应和处置流程等要求。噪声侵权随时可能发生在你我身边,法治保障也应更加触手可及,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同时,这种法治供给,还应展现治理智慧。城市里的噪声往往连着市井烟火,而这份烟火气原本就是城市生活的底色。城市治理的智慧,在于精准把握不同利益间的平衡:城市不能没有声音,但声音不能成为对正当权利的侵扰;法治既要守护居民安宁,也要为合法经营留出空间。说到底,法治的定分止争,不是靠“一刀切”,而是让不同人的合理需求各得其所。
分贝是冷的,人的感受是热的。生态环境法典的治理触角,不仅遍及绿水青山,更延伸进千家万户,关照普通人夜里能否睡个安稳觉。从“唯分贝论”到“实质损害导向”,从“看数据”到“重体验”,这场从“数”到“人”的理念转变,清晰有力地再一次说明,法治从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群众身边有温度的守护。
《 人民日报 》( 2026年09月10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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