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6日,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一位头发染成金色、腰背微驼的83岁老人走进被告席。她叫王宛兰,化名,涉嫌杀害自己的亲生儿子。面对法官询问,她没有为自己辩解,只反复说:“是我一个人做的,和大儿子、儿媳没有关系。”
这句话看似平静,背后却压着一段漫长得令人难以承受的人生。案件最刺痛人的地方,不只是母亲杀子,而是她并非因仇恨、争产或冲突下手,而是在照料儿子46年后,认为自己已经没有能力继续撑下去。
王宛兰1934年出生,曾是广州一家无线电厂的普通工人。1971年,她37岁时生下小儿子黎国思。孩子出生后曾在医院保育箱里观察,回家后又迟迟不会走路、说话,几岁时仍不能独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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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显示,孩子患有先天性发育障碍,智力和身体能力都受到严重影响。医生的判断很现实:这类病症难以根治,成年后也很难具备正常人的生活能力。
那时的王宛兰并没有把孩子送走。有人劝她放弃,她只说了一句:“自己的孩子,大不了我养他一辈子。”这不是一句轻松的承诺。为了照顾小儿子,她在47岁时提前退休,放弃了继续工作的机会,也让这个普通家庭少了一份收入。
从此,喂饭、洗澡、换衣、处理大小便,成了她每天重复的事情。她还教儿子说话、走路、认字、数数。到了15岁,黎国思终于能够勉强行走,也能说一些简单的话。这个进步很小,却让母亲看到了希望。
可惜,命运没有沿着她期待的方向发展。儿子的智力始终停留在较低水平,生活不能自理。成年以后,他的身体状况逐渐恶化,后来甚至无法站立,只能长期卧床。王宛兰曾考虑过给儿子找个伴侣,甚至愿意拿出家里积蓄作为条件,但见到孩子的实际情况后,前来相亲的人都退缩了。
“人家是来找丈夫的,不是来当保姆的。”这句话残酷,却道出了现实。
更沉重的打击发生在2013年。王宛兰79岁时,丈夫去世。原本还能彼此分担的生活,只剩她一个人承担。大儿子黎国坚有自己的家庭,偶尔回来帮忙,却无法长期守在弟弟身边。
此时,黎国思已经42岁,身体提前衰老,肌肉萎缩,牙齿脱落,长期卧床后又出现褥疮。为了减轻儿子的痛苦,王宛兰每天多次替他翻身、擦洗。她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连把儿子从床上抱到轮椅上都越来越困难。
大儿子曾劝她:“妈,要不送福利院吧。”居委会工作人员也上门劝过。王宛兰不是没有动摇,她甚至去福利机构看过。但在她看来,那里一名工作人员往往要照顾多人,自己儿子未必能得到细致照料。她摇了摇头:“不麻烦别人,还是我自己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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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坚持,既是母爱,也逐渐变成了一副无法卸下的重担。
2017年春天,王宛兰开始分批领取安眠药,并把药片放在一个瓶子里。她还留下文字,说明儿子多年病痛、长期卧床以及自己年老多病的处境,强调这件事由她独自决定。
5月9日下午,大儿子外出买东西后,黎国思再次因身体疼痛发出喊声。王宛兰一边替他按摩,一边安慰:“忍一忍,很快就不疼了。”随后,她将药片溶入温水,并加了蜂蜜,喂给儿子喝下。
药效发作后,她又用毛巾捂住儿子的口鼻,导致黎国思死亡。大儿子回来后,王宛兰没有逃避,而是让他陪自己到公安机关投案。她清楚,自己触犯了法律,也愿意承担后果。
庭审中,主审法官问她:“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她流着泪回答:“我太老了,实在养不动了。我希望他比我先走,这样我才能安心。”
故意杀人事实明确,法律责任不能因为身份特殊而被抹去。但量刑时,法院还要考察动机、犯罪情节、主观恶性以及人身危险性。王宛兰没有因利益杀人,也没有逃避侦查,长期照料儿子的经历和案发后的自首表现,都成为审理时的重要因素。
黎国坚及其他亲属也向法院请求从轻处理,认为母亲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在极端困境中作出了错误选择。法庭最终认定,她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具有特殊的家庭背景和情节。
判决结果是:王宛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1年,相关法院又传出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消息。一个悲剧没有因为判决而变得圆满,只是法律在确认行为违法的同时,也把一个衰老母亲几十年的困境纳入了裁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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