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又现天价离婚案!
9 月 9 日,首尔家庭法院宣判韩国游戏大亨权赫彬的离婚案。他要分给前妻李某大约 2.55 万亿韩元,折合人民币 127 亿元。这是韩国有公开记录以来,金额最高的一次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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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gate是韩国最大的私营游戏公司之一,该公司开发了热门游戏《穿越火线》和《失落的方舟》。上述财产分割金额超过了SK集团会长崔泰源离婚案中判决的9440亿韩元,可能成为韩国历史上金额最高的离婚案。
127 亿是什么概念?此前韩国最高纪录,是 ,今年 7 月重审判决金额 9440 亿韩元,约 47 亿人民币。权赫彬案直接把纪录拉高至原来的 2.7 倍。
但真正有意思的,不是钱数,是给钱的方式。 法院没有要求权赫彬支付现金,而是直接将他 Smilegate 公司 35% 股份判给前妻,另加 650 亿韩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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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Smilegate 企业未上市,股份变现难度很高。法院的理由很直白:如果强制要求现金,权赫彬只能变卖股份,会冲击公司正常经营。于是采用股权实物分割。
补充关键点:分割后权赫彬仍持有 65% 股权,继续掌握公司控制权。
这和过去韩国财阀离婚的逻辑完全不同。过去的潜规则是:钱可以分,控制权不能动。崔泰源案中,法院判令他支付巨额现金,但保留 SK 集团核心股权,守住家族控制权。而权赫彬一案,法院直接切割企业股权。
为什么这次可以分割股权? 李某并非传统认知里只负责家庭事务的 “会长夫人”。她与权赫彬是大学同学,2001 年结婚,2002 年公司成立。创业初期她持有 30% 股份,还登记为公司代表理事,深度参与早期经营,叠加二十年家务与育儿付出,法院认定她对企业与家庭均有实质贡献,有权分割股权。
对比两案就能看出差别:崔泰源案中,前妻的贡献更多被认定为身份、社交层面的价值;权赫彬案里,前妻被认定是创业合伙人。法院认定贡献的标尺,从 “面子” 转向了真实参与经营的 “里子”。
韩国法律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本就不单纯看谁是主要收入来源,长期承担家务、育儿的一方,其家庭劳动贡献也会被纳入考量。近年韩国法院对长期婚姻里全职配偶的分割比例给到 40%-50% 的判例越来越多。但权赫彬案 35% 的股权分割,普通人几乎无法复制。李某拿到的份额,很大一部分建立在早期持股、担任公司高管、参与创业的基础之上。如果只是没有持股、没有参与企业运营的全职配偶,法院一般仅会折算家务劳动对应的财产价值。
说白了,这个案子最大的意义,是法院把 “家庭贡献” 从一句空泛的道德评价,变成了可以量化的财产权益。虽然贡献评估没有统一公式,但裁判的方向已经发生变化。
本案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双方都拥有上诉权利。权赫彬一方表示,将研读判决书后再决定是否上诉。不管最终上诉结果如何,这起天价离婚案,已经撬开了韩国财阀离婚财产分割旧规则的一道口子。 往后财阀离婚,不再仅仅是分钱那么简单。
综合韩联社、中国侨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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