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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阿里资产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更新了一则法拍信息。信息显示,由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处置,现暂养于广州海洋馆的两头瓶鼻海豚将于9月12日10时在平台正式开拍,起拍价165万元,竞价周期为1天。
这场即将进行的拍卖还有两个疑问:为何作为保护动物的海豚能被法拍?谁有可能成为接手海豚的买家?在探究这两个问题的同時,南都N视频记者观察发现,近年来法拍活体动物案例并非罕见,范畴从一般的伴侣动物、畜牧动物扩展到特种养殖动物乃至国家保护动物。
此外,虽然现行法拍对买受人有“能不能养”的资质限制,但在“能不能养得好”这一方面,似乎缺乏进一步的要求。
为何海豚能上法拍? 海豚被以物抵债交付法院处置 权属公司曾涉及斑海豹盗猎被罚
根据拍卖标的物介绍,两头瓶鼻海豚(Tursiops truncatus)的登记所有人是洛阳正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正被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查封,由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养。
平台披露的海豚状态照片。
天眼查平台、信息显示,洛阳正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27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海洋馆经营与管理、水生动植物的养殖与销售(有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等,目前持有有效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那么,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瓶鼻海豚为何会被标上价格作为财产进行拍卖?法院工作人员曾向媒体证实,海豚“因合同纠纷进入执行程序,由涉案公司以物抵债交付法院处置”,目前暂养在广州海洋馆,“双方此前签有租赁协议”。
天眼查平台亦有披露,洛阳正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洛阳卓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同时作为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王跃东,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63.86万元,执行法院正是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由此可见,两头海豚作为洛阳正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债务清偿链条上的一环,已被归入了“可处置资产”的范畴。
广东国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生廷对此解释,区别于机器、普通货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属于受流转管制的特殊动产。司法拍卖产生的是私法层面的物权变动效果,拍卖成交后,确认竞买人取得标的物民事所有权;取得民事所有权,并不自动等同于取得对该保护动物进行饲养、繁育的资格。
他表示,买受人后续实际占有、饲养、繁育该保护动物,仍然必须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监管要求,这也是该类司法拍卖中,会明确设置“竞买人需要具有该品类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的竞买门槛原因。
因此,拍卖公告上也提醒,竞买人需具有该品类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购买成交后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许可证书,如未办理并擅自投入使用,将面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
记者还发现,即使持有相关的许可,洛阳正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也因涉及建国以来最大的鳍足类海洋动物盗猎案,有过被处罚的记录。
2020年12月22日,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非法猎捕、运输、出售和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斑海豹系列案件42名被告人及7家被告单位进行公开宣判,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翟允涛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包括洛阳正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内的7家被告单位,分别被处以人民币30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依法追缴各被告人及被告单位违法所得并没收犯罪工具。
谁有可能拍下海豚? 广州海洋馆拥有优先购买权 两年前曾通过法拍获得一批海洋动物
记者注意到,目前负责暂养两头海豚的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拍卖中享有优先购买权。事实上,早在2024年重新开业后,广州海洋馆就以法拍的方式获得了一批海洋动物。
2024年8月15日,广州海洋生物科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其名下26只海洋动物被挂上阿里资产司法拍卖平台,包括3头瓶鼻海豚、4头南美毛皮海狮、3头北海狮、6只西太平洋斑海豹、8头绿海龟和2头白鲸。这也是阿里资产平台首次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海洋动物法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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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洋馆内用于表演的海狮。(资料图)
平台显示,拍卖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0点结束。因为只有1名竞买人参加,全场仅有1次出价记录,最终以起拍价2104.69万元成交。买受人正是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而关于这次即将开始的海豚拍卖,广州海洋馆有关工作人员此前在回复记者的采访请求时表示“暂不清楚具体情况”。但公告显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9月4日前提交合法有效证明并经法院确认,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9月11日,记者通过法拍平台了解到,目前拍卖仅有1人报名,66人设置提醒,5455人次围观,广州海洋馆依旧拥有第一顺位的优先购买权。
拍卖公告还提醒,海豚拍卖为现状拍卖,现状移交,移交时可能存在要拆除主体结构才能顺利吊装的风险,请竞买人开拍前实地看样,并自行联系场馆主体所有人协商拆除事宜,愿意接受该风险再参与竞拍。买受人也需要自行负责运输过程中安全问题及费用。
暂养海豚的现状。
因此,结合时间节点以及拍卖要求推测,在拥有相关资质,且作为海豚的暂养方,无需大费周章对海豚进行运输的广州海洋馆,很有可能已经报名,成为目前唯一参加拍卖的竞买方。
观察 活体动物法拍案例并非罕见 动物福利等问题仍需进一步关注
记者观察发现,近年来,活体动物进行公开法拍的案例并非罕见。不过,从最初的牲畜、伴侣动物到如今的海豚等,法拍活体动物的来源、性质与后续处理的难度逐步呈现多元化趋势。
2017年,苏州姑苏区法院将400多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放入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整体拍卖,这是中国首例活体野生动物的网络司法拍卖,最终苏州市动物园以172万余元购得372头;2021年,新疆木垒县法院拍卖一头骆驼和一头土牛,起拍价分别为22400元和18000元。
2025年,深圳南山法院变卖100吨活鳄鱼,起拍价400万元,竞买人需持有鳄鱼类《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并具备养殖场地、抓捕资质、运输资质。同年,中山市第二法院拍卖约2500斤活鳄鱼,竞买人同样需“自行负责抓捕、称重、装卸、运输”。
因此,无论哪种动物,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依然将动物界定为一种财产形式进行处置,在法拍中也只是对部分特种养殖以及涉保动物的法拍竞买人,需要提前设置资质要求以及风险告知。
何生廷认为,法院往往不具备专业动物饲养、转运的硬件设施、技术人员,也没有专项经费去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转运作业。因此出于风险事先告知,法院告知“现状拍卖、现状移交”,让竞买人事先掂量自身的技术、设备与风险承受能力,这个做法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不过,现有法拍要求仅仅只是要求竞买人“能不能养”,对“养不养得好”基本不作要求。
记者对比发现,同样是涉及海豚的拍卖,2024年的拍卖明确要求竞买人不仅拥有相关许可,还要“具备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保障动物福利”。而在2026年的海豚法拍信息上,动物福利的相关要求并未被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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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长隆海洋王国内的虎鲸。(资料图)
尽管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对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审批条件主要包括有适宜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具备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但这些条件依旧只是规范了“能不能养”。
中国鲸类保护联盟发布的《急速发展的海洋主题公园——中国大陆圈养鲸豚产业研究(2019-2024)》提到,中国大陆的圈养鲸豚的管理现状有多个方面令人深切忧虑,其中包括社交孤立、刻板行为、噪音和压力、以及驯养员虐待等问题。由此可见,“能不能养”,并不能直接与“养不养得好”划上等号。
对于这两头瓶鼻海豚的拍卖动向,南都N视频记者将持续关注。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陈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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